就这样从2017年7月底至今,小王共在40多个借款平台上借款,总额高达17多万元,加上利息共44万元。而问题就在今年9月份,由于所借款项过多,小郑方面无法及时偿还,便让小王去济南清账。
小王说:“清帐的意思就是把我现在所有的债务,让那家清帐公司出钱还了,只欠清帐公司的钱。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清帐公司告诉我,这是操纵学生挣钱,告诉我被骗了。”
清账公司的一番话,让小王彻底起了疑心,立马打电话给小郑,然而对方的答复,却让她大吃一惊。“他承认这个事情,但是他只承认是我借给他钱,并不承认是他操作我从这些平台上借钱,并不承认利息这些问题。”小王说。
面对对方的翻脸不认人,小王彻底慌了神。这个时候的她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而之后想要再联系对方,手机却始终无法打通。
2017年11月12日,高利贷的人已经找到她家门口,找她爸妈要钱,然后就一直逼她。 [4]
案例三
2019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等8人提起公诉,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彭某佳、杨某鑫等3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彭某佳曾经分别是“分期乐”和“永旺分期”借贷平台的高校业务员,他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接触到一些有借款需求的在校大学生,通过审查个人资料、家庭信息等,掌握了一批以深圳户口、家庭条件优越、有超前消费习惯、自控能力差等为特点的在校大学生资源。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张某纠集董某铭等人合作开展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无抵押高息短期借款业务,由董某铭等人负责出资,张某负责物色客户(借款人)、出面签订合同和债务催收,所得的利润六四分成,风险共担。他们运营的借款模式以1周或2周为借款周期,利息15%~25%不等,每日逾期费为借款金额的5%~10%不等。彭某佳则联合杨某鑫等人合作开展“校园贷”业务,借款模式以1周或5日为借款周期,利息15%~30%不等,逾期费每日收取500元到1000元不等。 [5]
案例四
2021年4月初,大学毕业已工作好几年的吴先生接到一个提醒他“注销校园贷账户”的电话,对方称如果不注销,可能会被人利用个人信息来注册校园贷账户,影响他的个人征信。吴先生相信了对方的说辞,并根据对方的提示:清空各大借贷平台上的额度,然后把清空提现出来的钱转到对方资金的银行账户里。对方还说,吴先生从网贷平台借出的资金,不需要他负责还款。在对方的“洗脑”下,吴先生共给对方转去了99万元。到了第二天,吴先生没收到退还资金,还联系不上对方,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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