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点不解:“哥,您慌啥子?就算立法能成,又哪有那么快哟?管咱屁事!”
理论上是没错,但是成老八有自己的道理。
“你懂个锤子!”
暴骂一句,才开始絮叨。
“我TM怕的是立法么?我TM怕的是现在的风潮!”
“啊?!”
“傻哔!”
成老八对小弟的敏感度彻底绝望了,回手一巴掌拍向小弟后脑勺。
“立法再快都得是明后年,到时候大不了转行,肯定追不上八哥我。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立法么?
我最怕的……
是TM的热度啊!
是TM汪言那崽子的背景啊!
是TM言出法随裹挟的大势啊!”
(⊙??⊙)
啥瘠薄大势,到底能影响到咱什么啊?!
小弟仍然不懂,却不敢问了。
成老八气得要死,回身去铁皮柜里翻啊翻,翻出两份文件,照着小弟扔了过去。
“来,给我读!”
小弟懵哔又委屈巴拉的捡起文件,磕磕巴巴的开始读。
“关、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等刑事案件,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哥,到底啥意思啊?我初中肄业您又不是不知道……”
成老八仍在爆炸状态中,继续骂。
“你TM的动动你的猪脑子想想!
关于咱们这行,原本是没有特别清晰的法条做依据,只有最高法在13年颁布的《解释》以及14年颁布的《规定》两份文件。
算是初步明确了侵权赔偿、责任划分、过错认定、量刑标准那几个基础问题。
但是基本上没人抓没人管,为啥?
因为最多靠上个非法经营罪,本来干咱们这行的就不好抓不好打,强行办了也不是啥大案,人家犯不上折腾。
现在呢?!
假如哪个地方的GA一看:卧槽,全国人民都在喷水军,要不,咱抓一波搞搞政绩吧?
顺藤摸瓜摸到咱们身上来,你死不死?”
小弟猛的打个激灵,明白了。
“可不是咋的!又能讨好领导,又能讨好百姓,又能讨好那个汪少……备不住专门盯着咱家抓?!唉呀妈呀,幸好咱们做事谨慎……”
成老八冷笑:“如果有个够分量的牵头,多地配合,专门盯着咱们这条线,有个鸡毛不好抓的?谨慎在认真起来的国家机器面前顶个屁用!”
“哥,那咋办?”
小弟吓懵了。
说到底就是个搞灰产的,胆大包天穷凶极恶什么的肯定谈不上,敬畏犹存。
其实成老八心中早有决断,只是不甘心罢了,所以才一个劲的骂娘发泄。
“怎么办?跑!”
“啊?!”小弟又懵了,“就这么把所有东西都扔了?!咱好不容易打拼出来的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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