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登书屋。
主编办公室。
“我想我们可以先谈谈出版的事情。”
亚当婉拒了杰克·瑟夫的索稿,切入了正题。
毕竟只索稿,不谈出版,那是耍流氓啊。
虽然他拥有原始手稿,但面对兰登书屋代表的资本,他不吝于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摩对方。
前世,正版的干不过盗版的,正版的干不过高仿的,简直不要太多。
而且这里还是米国,资本的力量无限大。
利益如果足够大,版权保护也不过是玩笑罢了。
版权保护怎么落实?
打官司!
没钱没势的你,面对对方豪华的律师团,对方随便引用什么有的没的法律条文,就能将你拖在官司里,让你有苦说不出。
在这过程中,最大的可能是你没钱继续请律师告下去。
而且就算你在漫长的起诉生涯中,最终起诉成功,最大的受益人也不会是你,而是双方的律师。
因为他们都是拿分成比例的,打的官司越多,他们要求拿的也越多。
甚至还有可能是你败诉,哪怕你是上帝,说出的也是人尽皆知的真理。
不然美剧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罪犯大佬,那么嚣张的走出法庭,当着无数媒体,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让好人气炸却又无可奈何。
纽约必胜客,了解一下?
要知道,米国法官几乎都是从职业律师转行的,亲朋好友也多是律师,自然有意无意的维持律师阶层的利益。
对于律师来说,最好是有事没事就打官司,小官司打成大官司。
不然,一件很明白的事情,法官为什么任由律师们在胡扯八道,动不动就休庭,然后一拖再拖,几年几十年的都有。
律师能和掌控人生死的医生并称中产阶级的代表,法学院和医学院一样,起步都是本科生以上才能入读,你以为是开玩笑的?
遮住双眼的从来不是愚蠢,而是利益!
因此谨慎起见,亚当递给对方的只是前三十章的内容。
要知道,前世,诡秘之主发布在讲究‘黄金三章’的某点,也就是说开篇三章就要迅速抓住读者。
纽约作为数一数二的大都市,出版社自然不是只有兰登书屋一家,哈珀柯林斯出版社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公司。
这还是大型出版社,中小型的出版社更是数不胜数。
对方开口就买断,还特么只是一万刀,亚当谈都不想跟对方谈。
他又不是胖虎,怎么能容忍对方赤果果的欺负。
“邓肯先生,你误会了。”
杰克·瑟夫笑容不变道:“这个价格对于新人来说,真的很友好了……当然如果邓肯先生有异议,完全可以谈,何必急着去别家,说实话,对于新人,所有出版社的出价其实都差不多。”
“买断就不要提了。”
亚当闻言,心中暗自点头,资本家的确都是一样,哈珀柯林斯也不可能会有多好,他这个样子不过是更好的谈判而已。
再者说,他之所以第一站选择兰登书屋,自然是有原因的。
兰登书屋是数一数二的大出版社,拥有强大的宣传和销售渠道,畅销书排行榜上有一大半的书籍都是兰登书屋发行的。
哈珀柯林斯,实力也很强,可发行种类偏严肃偏名著,大公司有大公司病,内部僵化的厉害,眼睛长在头顶的上是普遍现象,不见得能看上诡秘之主这种幻想类的小说。
当然如果对方实在过分,亚当宁愿不出版。
不吃馒头争蒸口汽,前世最佩服的大神的神作,就算到了平行宇宙,他也无论如何不愿意廉价卖出去。
“价钱可以再商量,包你满意……”
杰克·瑟夫不死心,他最想要的就是全版权,也就是亚当前世流行的ip运作。
可搞笑的是,米国的ip和东国后来鼓吹ip完全不是一回事。
亚当丝毫不为所动。
想低价买断全版权,想屁吃呢!
因为不管对方开出什么‘天价’,在亚当看来都是低价。
两者的心理预期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有什么好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