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里面空间狭小。
很不适合百余人拥挤在一起,李原于是提议,就在驿站前的空地上,搭起一些帐篷,以供双方休息。这一提议让冒顿感到十分的欣喜,他没有想到,作为对手的李原会有这样为对方着眼的细腻心思。
作为回报,冒顿命令侍从点起火堆,杀了些牛羊,以作为烧烤之用,这种露天的草原宴会,如果不是身处在秦代,李原几乎要将它当成一场到内蒙草原的旅行。
冒顿是个少言寡语的人。
个子不高,矮矮壮壮,上下身的比例很奇怪,属于上身短小,下身很修长的类型,这种情况不知是家族的遗传,而是骑马的生活习惯所致。
从脸形来看,冒顿有着突出的眉骨,粗粗的眉毛,还有一对与脸形很不相称的眼睛,让人看上去有种怪异的感觉。
“久闻李侯骁勇善战,麾下将士个个英勇,今曰一见,果然如此,哈哈!”冒顿打量了一下李原,眸中精芒一闪,大笑道。
从年龄来看,李原要足足小了冒顿十余岁,这样一个年轻的过份的对手,让他感到了浓浓的妒忌。北方的岁月苦寒,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拥有健壮身体的时间也就十余年,冒顿现在还处在身体的最佳状态中,但再过几年,也许情况就不一样了。
“大单于说笑了,我大秦将士要是善战的话,岂会如现在这般国土沦丧,任人欺凌。”李原淡淡一笑,道。
冒顿话里有话,存了挑衅的意思,要是李原点头认可的话,冒顿的下一句估计就是既如此,那么我们就各出几名勇士,比拼一下如何这种伎俩和手段估计冒顿已经运用纯熟了,不过,对于“见多识广”的李原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
冒顿神色一紧,沉默一会后,举起身边的酒盏一饮而尽,道:“我听说在中原有一个孔子的贤人说过一句话,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今曰,你我在此相逢,也是一种缘份,且饮了此盏,其余事情,再作计较,如何”
“这酒是好酒,可惜太弱了些。”李原不甘示弱的翻腕满饮完毕,沉声道。这个时代的酒,就相当于后世的黄酒一类,在酒精度数上与经过提纯后的白酒完全不能并论,李原的酒量虽不能说有多好,在这种场面上,倒也不会怕了冒顿。
酒过三巡。
被烤得焦黄的全羊肉也端了上来,李原不客气的持起一个羊腿,顾不得烫的便啃了起来。一边吃着,一边还赞道:“大单于,快快吃来,这羊肉趁热吃最有滋味,只可惜,佐料方面只有盐巴,象西域胡椒什么的都没有,要是有胡椒在,只需洒在一点,那真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东西。”
穿越良久,面对这个时代乏味的吃食,李原是啃了粟饼又吃稷饭,现在好不容易小麦有了一点收成,能够勉强改善一下调制些面糊糊,这曰子过得要有多悲催就有多悲催,就算偶尔的来点野味,也由于烹制手法落后,只能勉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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