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
点点金黄洒落在山野田间。
一簇簇不知是什么的野花开在道旁,散发着沁人的芳香,在不远处的田陇行间,被秦人开发出来的耕田,呈方格状星罗棋布,间或,还有来不及收割的几簇小麦杆子在迎风点头,似乎是在欢迎匈奴人的到来。
“哈哈,原来秦狗都躲在这里,怪不得之前怎么找也找寻不着。”呼韩衍策马扬鞭,心情分外的高兴,这一次要是劫掠朝陈有大的收获,那除去上缴冒顿大单于的一部分,剩下的足够呼韩部落渡过严冬了。
冬天。
对于每一个大草原上的部落来说,都是最为严峻的生存考验,牛羊被冻毙,幼儿因恶劣的生存环境而夭折,没有了未来,部落也就失去了壮大的可能。这也是草原部落不惜一切代价要年年南下的原因。
他们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六盘山高低起伏,就如披上了金黄的盛装,而朝陈,则是这身盛装上最为闪亮的一颗明珠,山野的田园景色让匈奴人热血,秦人的富庶正是来源于耕种技术,这是草原部落永远也无法学习到的本领。
就如同谈起骑马的功夫一样,匈奴人是天生的马背民族,这一点上,秦人、赵人还有其他的中原人在同样的条件下,要想胜过匈奴骑兵,几乎没有可能。
凭籍着这一份自信,呼韩衍在没有知会冒顿的情况下,迫不及待的发动了闪击朝陈的攻势,这是一次闪击战,也是一次不对称条件下的经典战事。
——。
朝陈城正北。
一片开阔的斜向缓坡,是李原精心挑选之后的预设战场。
这里的坡度略为平缓,呈三十度仰角,匈奴人要想攻破几乎没有什么抵御能力的低矮城垣,就首先要跃过这一段缓坡。
秦军几乎集中了在陇西一带的全部兵力,足足六千的秦骑在这里集结,并呈三个波次的布阵于前,骑军主将骆甲全身顶盔贯甲,手持一枝青铜长戟,领二千骑位列于最前沿,经过长达一年多时间的训练,骆甲麾下的这一支弩骑兵终于出战了。
秦军弩骑兵的装备与匈奴骑兵不同,除了佩备有马上作战的铜戟之外,这些骑兵的鞍后,还分别挂有一具制式机弩,它们的主要作用是在中长距离上,给予敌精准的第一波打击,同时,在装具的配备上,铜镫和铜鞍的大量装备,也让这支秦骑显现出了一种舍我其谁的王者气概。
与之相比,戴着动物皮毛缝制的毡帽,背着简陋长弓的匈奴骑兵就象是叫花子一样,让人感到国力上的巨大差距。
在骆甲骑军的后面,紧靠着城垣的地方,是神武侯李原的中军大纛所在,围拢在他周围的,是步骑混杂的多达四千余人的混合部队。
李仲翔是在昨天晚上,赶到朝陈的,这次长途的运粮行动,是雍邑与朝陈之间粮道的最后一次大规模的辎重补给动作,在此之后,随着匈奴骑兵对驰道的袭扰加剧,李原麾下的这支秦军就可能依靠屯积的粮秣来进行作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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