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只有在嫡妻五十没用生子的情况下,家里才能把庶长子立为嫡子。传承家业。若是家中有爵位的,则立为世子。
但、但新野县主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呀,裴重晖就把个妾室生的儿子记为嫡子,还大喇喇的录在族谱上,这不是明晃晃的违法嘛。
其实吧,李家那些宗亲还真在乎裴家人是不是违法,但裴重晖娶了县主,却还敢大摇大摆的纳妾,这是在打李家人的脸,这是宗亲们绝对不能容忍滴。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要问了,当年萧南还是县主的时候,崔幼伯童鞋不是也有两三个侍妾嘛,那会儿怎么没人弹劾。
这一点作者需要解释下,崔幼伯和裴重晖的情况并不同:当年崔幼伯虽有阿槿、芙蓉等侍妾,但那只是婢子,并不曾立婚书;而裴重晖的妾,却是立了婚书,入了族谱的妾,是受法律承认的‘贵妾’。
这下大家应该能明白了吧,在一般官宦人家,除非是对儿媳妇非常不满、却又无法休掉,这才会立个‘贵妾’。
而新野县主呢,她可是皇家贵女,裴家就敢弄个妾来‘恶心’她,足见裴家的肆无忌惮。
裴家人既然这么不给李家人面子,那李家的宗室也不打算客气了,继续深挖裴家的**。
接着,大家又发现了裴重晖的一件‘不法事’。
这件事恰巧也与裴某人的妾有关(某萨吐槽:你们确定是巧合,而不是故意?),原来,裴重晖的这个妾是他几年前去‘游学’的途中遇到的,男子英俊多金,女子柔媚多情,两人当下便上演了一出大唐狗血爱情剧。
只可惜,裴重晖已经娶了新野县主,在现实和爱情中,他无奈的选择了现实。
而那位美妾呢,实在太爱裴郎君了,毅然决然的跟他私奔鸟。
若是单说美妾私奔的行为,倒也没什么,‘聘者为妻奔则妾’,人家也没奢求当正妻,且非常知趣的做了妾,不是吗。
但问题来了,私奔什么的,不止在道德上被人唾弃,就是法律也不允许的。
而且那美妾家中不但有父母,还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
如此一来,裴重晖就涉嫌强夺人妻、诱拐良家女子,那美妾依律同罪。
另外,也不知谁那么‘贴心’,还不远千里的把美妾的父母、未婚夫请来,齐齐对簿公堂……这下子,裴家彻底热闹了。
御史听到风声,也很称职的上了弹章,一下子参掉了裴重晖的从六品荫职。
昏迷的裴重晖不知道,待他醒来后,他不但没了官职。连美妾娇子,估计也没了。而且还要有牢狱之灾。
而裴家家主也没空去喊冤、没空去咒骂李荣了,这会儿。他既要忙着给独子请医问药,还要去京兆打点官司,总不能儿子病危了,唯一的孙子也被人夺了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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