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无故失踪。
这天早上九点左右,很多的居民已经给报社打了电话,询问为什么今天的报纸没有送到,检查派送情况后,他们没有发现任何投送记录,管理人员这才联系了丹尼的父亲伊波里先生,而他一样对儿子的去向一无所知。
伊波里报了警,警方对丹尼的行进路线进行了地毯式搜索。直到第二天,他们在一处草丛中找到了丹尼的尸体。
7月2日,11岁的克里斯多夫·华登,在上学途中(初中)失踪。
7月12日,人们发现了克里斯多夫的尸体,警方在接警之后立刻联络了位于凯尔尼的FBI分部。
7月14日,就在赵继统他们到达的当天,13岁的初中生肖恩·布罗迪,。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当天稍晚唐娜和她的几个研究伙伴也都到了。
第一案的卷录对尸体的记载,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主要有:死者赤身**,身上伤口非常密集,都属于刀伤,直接死因是失血过多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者肩膀被割去一块肉;左大腿内侧被割去一块肉;没有遭到性侵犯···
另外,警方也推断出了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丹尼被绑架后还活了几个小时。
赵继统亲眼目睹了几位犯罪心理学家是怎样做出罪犯的侧写,首先是唐娜,她说:“按统计学数据库来推测犯罪人肤色的话;一般来说,黑杀黑,白杀白,黄杀黄。凶手又有地点行凶和试图分尸的行为,所以,凶手是白人且独居。”
布鲁塞尔博士继续道:“抛尸地点距离马路不远,而且此处只需要再走不到3公里就有河流,将尸体抛入河中可以大大减少被发现的风险,有经验的凶手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这暴露的是凶手抛尸过程中惊慌的情绪;他不能从容的找到一个更好的弃尸地,或者因为他身体不够健壮,难以带着尸体走更远的路。所以,凶手是第一次作案,而且凶手体型瘦弱。”
哈沃德探员补充道:“那些非常集中的伤口多数是集中在被害人颈部、腰部。不难判断其是打算分尸而没有成功:被害人死后,凶手持刀大力屠砍其肢干,但最后半途而废,佐证了凶手是第一次作案,以及凶手体型不算高大强壮。”
帕特也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凶手割下了部分死者的肩部和大腿内侧,这不是纪念品行为,看上去毫无意义,而实际上这是证据的销毁行为,这两个部位很难作为最大化刺激凶手情绪的纪念品,但是,可以作为‘刀伤掩盖咬痕’的证据,和性有关的谋杀,延续性概率较高;所以凶手还会继续作案。”
第二件案件的基本情况:死者赤身**,死者全身遍布伤痕,刀伤比第一个受害人要多、要广、要深;死者右大腿内侧、左手臂都被割下一块肉;没有遭到性侵犯;尸体发现地有大量血迹,是“虐尸”地点。
也就是说第一案中惨不忍睹的尸体处理方法,如果说是凶手肢解死者半途而废的成果,那么第二案的尸体处理,就像极了有意识、故意而为之的虐尸行为,凶手从无意的尸体处理(砍切尸体)这个行为中感受到了虐尸的快感,他在将其“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