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一中的篮球场上,程立学正与周宏,杨文波,陈武,赵风等人打着篮球,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小圈子,这句话放在简单纯粹的校园里也同样适应,这群跟程立学一起打篮球的男生,都是来自英杰一中,且与他们一样,家里背景都还算不错的富家子弟。
都是群十六七岁的孩子,心理远没有大人那般复杂,如果是程修远跟他们的父母在一起,那可能因为程修远投资失败且赔钱的原因,被自动踢出了他们那个圈子,而也同样怕程修远找他们借钱的原因,也会闭门不见,因此很难再有以往在酒桌上大肆划拳勾肩搭背的时候。
成年人只讲利益,更何况还是商人呢。
而这些尚未经历过社会的敲打,从出生至今都一帆风顺的富家子弟们,心里远比有些穷人家的子弟更要单纯善良,即便是当时在英杰无比豪横的程立学,也不会欺负那些家里比较穷苦的学生,因为两者并不属于同一个圈子,人生观,价值观都有所不同。
当然,林初恩除外。
这些年,程立学也就欺负过这么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
只是对于林初恩,程立学觉得自己帮她考上青山一中,并且进了高一一班,已经不欠她什么了。
如果没有自己,她大概会有很难的一段路要走。
在大汗淋漓的打了场篮球后,几人在旁边歇息了下来。
高晓松说,在校园里追女孩儿靠踢球打架弹琴,这话不假,前者靠男孩在球场挥洒汗水,以野性的雄性荷尔蒙吸引女性,在这个世界上,不只是男生喜欢看女生跳舞,女生也同样喜欢坐在篮球场上去看那些浑洒着汗水的男生打球。
如果这个男生长相还不错的话,那自然就会获得许多女生的青睐。
有喜欢男生踢球打架这种充满着雄性魅力的女孩儿,自然也就有喜欢拿着吉他眼里带着深沉与忧郁的文艺男生。
陈武这小子就对着那些一直望向这边的女生眨了眨眼睛,弄的许多偷偷望向这里的女生俏脸一红,也不敢再继续待在这里了。
“好不容易引来了几个女生,全被你给吓跑了。”周宏扔没好气的扔给了他一瓶可乐。
“行吧,那你把白徵羽的作业拿给我抄抄吧。”程立学道。
“为,为什么要抄她的?”林初恩呆呆地问道。
“人家是班里的第一名啊,笨蛋。”程立学道。
“哦哦。”林初恩将白徵羽的作业找出来给了他,其实林初恩很想说,她的其实也是能抄的,并且也全都是对的。
只是最终没有说出来。
“把我跟白徵羽的作业本放在一起吧。”抄还是很快的,毕竟不用动脑子,程立学快速的抄写,然后将两个作业本叠放在一起,递给了林初恩。
看着两个叠放在一起的作业本,林初恩愣了愣。
“嗯。”她点了点头,将两个叠放在一起的作业本放在旁边一大摞其他学生的作业本上。
一中的班级只有五十人,后门处留有很大的位置,因此只是一百多度的林初恩,并不用再像上初中时需要挤眼泪靠着泪花才能短暂的看清黑板上老师写的题目,林初恩在认真的做笔记听着课,程立学则是望向了窗外人工湖上的景色。
一中校园里有两个很大的人工湖,一个叫书山,一个叫无涯,两个名字都是取自韩愈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从教学楼顶层的窗外向下望去,能将整个书山湖尽收眼底。
将目光从楼下的书山湖收回,程立学便看到了林初恩那好看的侧脸。
在阳光的照耀下,她的脸被铺上了一层金黄,几缕秀发飘在她那不施粉黛的侧脸上,粉颈后是一直垂落到后背的马尾,再加上一身简单干净的白色T恤,让程立学此时能想到的只有两个词,清纯,美好。
如果一中真的有校花投票,程立学觉得林初恩会高于白徵羽。
因为在这个青春璀璨的年少里,林初恩才是最能代表学生时代校园里那个能被称之为校花的女孩儿。
有些人,生如夏花。
注定会绚烂的让人记上很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