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能维持整套小说的热度。
第一部内容大概十四万字左右,这每天放学回家都能写个一两千字,到了暑假时,是足够发一本的。
因为明天跟白徵羽约定好了要去她家坐坐的原因,程立学没有再写下去,看了看时间都已经11点了,程立学开始关灯睡觉。
这个世界上,只有经历过,才会懂的他们这样做的道理。
这就像是后世很多同学聚会,那些混的不好的人永远不会去的原因。
如果到时候花销太大,需要他去给钱时,钱包里带的钱如果不够时,这时会有多尴尬?
不要说穷人不合群,那只是因为穷人不想让自己尴尬,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
就这样,两人几乎扫荡了周围所有小吃摊上的东西。
等真正吃不下时,白徵羽才淡淡地道:“可以走了。”
“你这初中时给我留下的女神形象,可就要大打折扣了。”程立学笑道。
“只是你们把我当女神,我可从来没说过我是。”她喝了口水道。
“也不是我们把你当做女神,而是当时那么漂亮的白徵羽,当时谁能不心动呢?心动了,就觉她哪里都好了,再加上情窦初开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自然也就成为了女神。”程立学笑道。
“呵呵。”她冷笑了一声,道:“你现在还在追林初恩吧?跟我说这些?”
“就是因为没了当初那份要追你的心思,所以才敢跟你说这些,毕竟初中时是有许多话想要跟你说的,算是替初中时的那个自己圆梦吧。”程立学笑道。
“有多远,需要打车吗?”程立学问道。
“不需要,十几分钟就能到。”她声音冷了下来。
不知道哪里得罪她的程立学只能摇了摇头,跟着她一路往前走。
走在一个繁华小道上时,路旁出现了一位卖唱的艺人。
这个年代,城市里走街串巷的流浪艺人很多。
有唱歌的,也有带着墨镜拉二胡的。
他们在面前摆一个碗,用自己的才艺去讨生活。
行走如果觉得他唱得好,会在他的碗里丢下一些钱。
大多数是一两块居多,程立学没干过这行,不知道他们一天收入多少。
但大概也是唱得好钱就多,唱的少人就少吧。
而且他们跟那些摆摊的小贩一样,也会尝尝遭到城管的驱逐。
在这个年代,大城市立那些讨生活的人,还是谈城色变的。
弹奏吉他的是名大约二三十岁的青年,他旁边放着音箱,手里拿着吉他,身前是已经牢固好的麦克风。
他没有开唱,但程立学却被他所弹奏的吉他前奏给吸引住了。
前奏的旋律很长,足足有十五秒。
程立学停了下来,静静地聆听了起来。
十五秒的旋律过后,他开始边弹边唱了起来。
故事开始以前
最初的那些春天
阳光洒在杨树上
风吹来闪银光
街道平静而温暖
钟走得好慢
那是我还不识人生之味的年代
我情窦还不开
你的衬衣如雪
盼着杨树叶落下,眼睛不眨
心里像有一些话
我们先不讲
等待着那将要盛装出场的未来
人随风飘荡
天各自一方
在风尘中遗忘的清白脸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