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冬秀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就好像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刺进史密斯的心里,不但让他身心疲惫,更是让他对兰冬秀的最后那么一点自我安慰性质的奢望都给斩断了或许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有多喜欢,就有多胆怯,你不敢说出来,怕一旦说出来被拒绝了连朋友都没的做,但是那种压抑不住要爆出来的感情却每一天都在积累和增加,终于有一天你说出来了,在说出来之前,甚至是说出来的时候,你都陷入到一种自我感动中无法自拔,你奢求有那么一点成功的可能,哪怕对方已经暗示过了不会有结果,但是只要没有到黄河,你的心就不会死,可是现在史密斯的心已经到了黄河,也该死了。
的确是死了。
史密斯的心,对兰冬秀的那种爱慕的心,在这一瞬间彻底被瓦解。
或许在普通人身上,兰冬秀的话说到了这种地步,最该做的选择就是马上离开,然后找一个角落去默默地舔舐伤口,但是史密斯不是普通人,他出身富贵之家,加上长相的优势,他的身边从小就不缺乏追捧他的人,不要以为只有某些华夏女人才嫌贫爱富,喜欢帅哥,更喜欢有钱的帅哥,这种女人的通病并不是华夏女人才有,华夏女人中也有很好的女人,而国外的女人,也未必就一定不会被金钱和长相所打动。
所以史密斯从有记忆到现在,从来都没有被拒绝过,哪怕一次拒绝都没有,不管他喜欢谁,对哪个女人动了攻势,都没有失败过,但是在兰冬秀的面前他失败了,为此他并没有彻底放弃,他通过一些关系找到了兰冬秀在这里开房间的记录,知道今天是兰冬秀生日的他赶紧跑了过来,他希望做最后一次努力,他的决定和刚才说的话甚至显得有些卑微了,但是他并不在乎,而这种不在乎和心甘情愿的自我感动自我践踏,在兰冬秀的利剑斩断他最后一点奢望的时候彻底转化为了怒火。
滔天的怒火。
有被羞辱的怒火,更有自我感动自我觉得付出太多之后被拒绝的恼羞成怒带来的怒火。
这种怒火来的太直接太冲动,以至于史密斯的身体都在轻微地颤抖,他看向兰冬秀的眼神不再充满了哀求和诚意,此时看上去,不但阴森,更有一种疯狂
兰冬秀很敏锐地察觉到了史密斯的变化,她警惕地站起来,看着史密斯严肃地说:“史密斯,你是学法律出身的,应该明白很多时候绝大多数犯罪行为都是因为冲动导致的结果,我尽量不想刺激你,但是现在的情况让我不得不跟你说清楚我心里的想法,所以你不要冲动,这里是公众场合,一旦生了任何意外事件,立刻就会有警察知道,而且这里的监控也在看着你的一举一动,你不要以为一时的冲动后悔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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