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创作者,保护内容版权,是一件如此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眼下,在我们的网红行业中,能摆清楚自身位置的公司仍然寥寥。
这很可悲,但又值得庆幸。
只要我们立足于扎实的服务,是有可能在中端层面上成为一家大型平台的。
这是一种降维打击,是先进对落后、专业对业余、用心对敷衍的全面超越。
当我们明确了核心宗旨,我们就是不可战胜的。
既然战略上可行,那么接下来,我们探讨一下时机问题。
有人把2014年定义为我国的直播元年,也有人把今年定义为直播元年,毫无疑问,直播届的公会不是今年刚刚诞生的,但一定是在今年得到了最大重视的。
斗鱼一连建立了八家关联公司,都是用来签约主播的经纪派出机构,有一些我和李总很看好的主播,现在都被签到了他们自家的公司里。
但哪怕是最后一块肉都不想放过的斗鱼,也没有能力把所有好主播都签在手里。
事实上,他们只是非常谨慎的签约了已经靠自己搏出头的少数头部主播,极少签约新人,不是不想垄断,而是格局、认知、能力、思路统统都跟不上。
目前,尚未有任何一家经纪公司,表示出‘我想做这个领域的王’、‘我想领导行业发展’、‘我想在中端建立一个平台’这样的雄心壮志。
我们是头一家,更是独苗。
同事们,我没有轻视资本的力量,但现在,资本还看不上这块小小的市场,他们觉得MCN机构只是服务型中介,很low,上限不高,可为此付出的精力与资本却并不小,不值当吃这块肉。
我也没有轻视那些聪明人的眼光,确实有不少聪明人杀进来了,可他们看到的只是一片方便赚快钱的蓝海,沉迷在暴利中,没有意愿也没有足够的资本来整合这片混乱战场。
但我们不一样,我想要的不止是上市圈钱,也不止是凭借体量倒逼上游平台。
我想要什么?
我想要在海量的网红里培养出足够多的另外一种高级网红——民间意见领袖!
同事们,如果你们睁开眼睛看看世界,看看海的对面,就能意识到,第四权到底是如何隐蔽统治那片国度的,这种统治一直延续了上百年。
在国内,我们永远做不到那种程度,也不需要做到那种程度。
我举这个例子,只是想告诉你们,关于第四权的革命已经开始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挟时代之堂堂大势,滚滚如洪流!
培养网红,赚主播的卖肉钱,确实挺low的。
可是培养意见领袖呢?
还low吗?!
曾经商界有一句名言: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
如今的MCN机构也可以有类似的层级:三流企业玩网红,二流企业玩流量,一流企业玩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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