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荃自小就是朱全森的死对头。
当年两人的父亲级别差不多,所以互相看不对眼。
只是当年朱家儿子多,而闻家女儿多,在大院里闻荃斗不过他。
闻荃知道朱全森喜欢安喜晴,就故意接近她……
要说本事,闻荃并不多,除了会打架之外一无所长,但人家长得好。
高高的、瘦瘦的、白白净净却带着痞痞的感觉。
朱全森不得不承认,闻荃的长相和他那臭不要脸的德性,是女孩子喜欢的类型。
而自己,比他粗、比他壮、比他高。
就算他上了军校,而闻荃只上一个技校,女孩子的眼光还是落在姓闻的身上……
67年的时候,闻家倒了,下放去了农场,安喜晴的眼光才落在他身上。
闻家要重回省城了吗?
闻荃要回来了吗?
双拳,不由得拧紧。
“妈,他回来了又能怎么样?我们已经结婚而且有了孩子。”
“现在喜晴的心里早就没有了他,而且他就算回来,也只是个工人。”
“闻家就算平反了,也回不到原来的地位了,您就别担心了。”
希望吧。
闻家的事,当年其实是有问题的,只不过可大可小。
只要找到合适的人帮他们说话,重新回到省城是很正常的,但是想跟以前一样真的很难。
但是,女人……
朱妈妈知道自己这痴儿子对儿媳妇有多爱。
如果这儿媳妇真的变心,她的儿子……唉,自古多情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她的儿子到底像谁啊,老朱家祖宗八代也没出过一个这样的情种啊。
说什么都没用,只能等时间来证明。
说真心话,朱妈妈其实希望安喜晴变心,只有把毒瘤挖了,伤口才会好。
可是,她又担心自己儿子挺不住。
左右为难,这就是一颗当妈的心。
“行了,妈走了,一会你爸得饿了。”
朱全森垂垂眼:“妈,我送你。”
朱妈妈长吐一口气:“不用了,我又不是头一回来,哪里要你送?”
“行了,我走了。”
等朱妈妈走后,李欣玥开始看书,五点钟马珍过来了。
“姐,我来做晚饭。”
李欣玥有点哭笑不得:“你们这是把我当国宝了吗?我手术刀都能拿,还拿不了一把菜刀?”
“嘿嘿。”
马珍傻乐:“我姐夫说了,明天有手术,你的手必须好好保养。”
“你就别动,给我一次表现的机会,正好你指点我一下,我一举两得。”
李欣玥:“……”
——行,你赢了!
——不,是她老公赢了!
马珍不仅做了晚饭,还打来了早点。
不仅如此,还泡好了牛奶、煎好了荷包蛋。
李欣玥被深深的感动。
当手术缝上最后一针时,她发现今天催动了意念后,连疲倦感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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