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也得照顾家里吧。”段氏道。
“那就只有多给银子了。”朱慈烺道:“男人雇不到就只有雇佣健妇了。”
段氏点了点头,道:“只有如此了。”
朱慈烺觉得在家政劳动上,男女的体能差异并不大,又不是行军打仗,女人天生吃亏。就算有些沉重的东西要抬。宫中也不是找不到人。然而宦官经过两千年的滋生,在时人眼中却是必不可少的。似乎没了他们整个大明就要垮了一般。
所以当永王要送来五百黑厮的消息传到京师,立刻获得了朝臣的众**赞。其实他们也希望因此能够过上鲜婢、黑厮伺候的新鲜日子。
方家鸿很快意识到自己暴殄天物,守着台湾竟然没想到为皇帝家解忧。不过台湾土人已经有了文化的萌芽,不如澳洲土人那般好摆布。于是方家鸿用了另一个方法,将土人幼童净身后豢养在营中,从一开始就教育他们服从和服务的美德。
至于朝鲜婢女的问题。早在英宗时候就有过禁令:严禁走私贩卖朝鲜人到大明为奴。
朝鲜国王也曾多次上书恳请大明禁止这种不人道的人口买卖。
然而现在在英明神武的隆景帝治下,鲜婢之风再次盛行起来。而且为了规避崇祯二十年的“奴自复良”诏令,许多人家都是以“纳妾”为掩护收纳朝鲜婢女。
从周朝开始,华夏就是一夫一妻制度,对于妾没有任何限制。理论上。只要你吃得消、养得起,纳个三五百房都没问题。
朱慈烺是见识过后世“二奶”、“小三”猖獗的人,相比之下“妾室制度”反倒要光明有序得多。这种完全出于市场需要的社会行为,朱慈烺实在没有能力去改变,所以只能放任。
至于被贩卖到大明的朝鲜女子,朱慈烺也只能责令大理寺和都察院进行甄别。只有非自愿的朝鲜女子,才会被遣送回国。
事实上这种不愿留在大明的女子才是真正的非主流。
首先不说大明的生活水平远超朝鲜,即便小康之家隔三岔五也能吃顿肉打打牙祭。其次是这些女子大多出身低微,在朝鲜属于下等人。而朝鲜的从母制度决定她们的儿女也都是下等人——即便生父是贵族都不能改变。
大明却是只看父系。这些朝鲜下女成为权贵富有之家的“侍妾”之后,如果育有子女,子女的社会地位是随其父亲的。这样非但子女有出人头地的机会,自己也能母凭子贵,何乐而不为?
至于一些穷得娶不上老婆的男人,只要有个糊口的营生,花点小钱就可以娶个品貌端正的鲜女为妻。
当然,这种嫁给明人做正妻的鲜女,还要给人牙、媒婆一笔孝敬。
许多朝鲜商人也乐于招这样的明人当女婿,享受大明的国人待遇。起码借用女婿的明人户口,就可以在海西、河套等地大肆购买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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