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她才是一切的真凶——那就更好了,我这就去解决她。
*
片刻后,我回到了避难所下方的地下水道,从口袋里拿自己惯用的红色粉笔。
正因为是在梦境中,所以我才能够凭借过去的训练,做到某些现实中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说,之前就有提过一次的“二重身”。
简单地说,就是做出自己的分身——坏处是数量仅限一个,且无法指望战斗力;好处是没有被分身喧宾夺主的风险,且越是我这种人前人后两张面孔的“阴险家伙”,越是容易训练完成这门技巧。
之所以要在这里分出二重身,一方面是为了给胡麻一个交代,另一方面则是,当我进入梦中梦的时候,必须有人在外面为我把风。
虽然也可以拜托胡麻,但对于自己有条件完成的事情,我极少会拜托其他人。
可当我摸索口袋的时候,却没能摸到红色粉笔,反而摸到了个小巧玲珑的球体。
我这才想起来:自己此刻用的是前世二十四岁的身体,衣服也不是现实世界的衣服。自然,以前放在裤子口袋里的红色粉笔,现在也是不可能有的。
那么,这个球体又是什么?我拿出来看了一眼,是个外形像缩小版月球一样的苍白色金属弹珠,顿时恍然。
这是用来签订“忘却之月誓约”的契约物品“月之眼”,同时也是我很久以前的战利品。
并且还是我在前往安息镇的时候,特地随身携带,用来防备都灵医生的“秘密武器”。
我不可能不防备都灵医生。因为“都灵医生”这个名字是从无面之影的嘴巴里跑出来的,所以我必须防备“都灵医生与其认识,继而在退转药一事上蒙骗我”的可能性。最简单的方法无非是与她签订具备真实效力的灵能契约。这样无论她对我有什么别样的心思,就都无法落实到行动上了。
至于月之眼为什么能被带进噩梦中……大约是因为,它是用来向失落于抽象宇宙中的“忘却之月”立誓的物品,性质上更加接近抽象宇宙,而梦境则也是接近于抽象宇宙的。
我将其放回了口袋。虽然没有红色粉笔,但也不碍事。我弄破了自己的手指,在地面上画了个巴掌大小的仪式图案——这个图案并没有真实的效力,仅仅是能够让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产生仪式感而已。说白了,就是自我催眠。
然后我将掌心覆盖上去,闭上双眼,聆听自己的心跳声。
一边默默地数着自己的心跳声,一边进行着这种想象:在自己的身体之外,还有着第二颗心脏。
重要的是想象力,越是逼真的想象,越是能够到达结果。
我排除了一切杂念,专心想象第二颗心脏的跳动,仿佛它真实存在,就在我的面前跳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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