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七章 新人胜旧人

不过朱棣设立内阁开始,并非所有的得阁臣都能够获得某殿或某阁大学士的头衔。

期间如解缙、胡俨、马愉、曹鼐、苗衷、尹直等阁臣终身没有得到殿阁大学士的头衔。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成化末年,基本明代的三分之一时间,也是皇权较大的时候。

这样的内阁制度有好有坏,好处是分担皇帝行政压力,履行中书宰相部分职能。

自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之后,皇帝兼理相职,这中间的任务繁重是不可想象的。

高度集权的统治使得皇帝需要大量的投入精力到其中来,而内阁利用票拟、制诏敕等权利,假皇权指挥各部院,事实上在履行部分中书宰相的责任,使得政府能够运转起来,同时也没有违背《皇明祖训》。

等到宣宗后期的“条旨”制度出现,内阁发挥了“参断机务”的作用,助皇帝处理行政事务的角色。

英宗即位以后,中外奏章皆委内阁签办,事务的决定全力在内阁手上,有助于皇帝减压理政。

内阁制的存在,可以说强化了明代的君主**,毕竟从废除宰相以后,六部分理庶务,大事由尚书主持的廷议决断。

但是内阁制度形成以后,首辅依靠皇帝来指挥六部,六部的权利渐次遭到侵蚀。

由于内阁只能依附于皇帝,因此扩大内阁的权利,也是在扩大皇帝的权利。

政治其实就是循环,废相后,政治斗争持续在中外朝、皇帝与内阁、内阁与六部、皇帝与中朝等等之间交错其中。

但是作为集权体制的核心,皇帝大多是处于掌控者的角色。

直到弘治年间,庙堂上突然出现一种新的情况开始,这种局面才被打破。

弘治年间,阁臣无论以何种职务入直文渊阁,最后都能获得殿阁大学士的头衔,并逐渐形成了各级官员先加殿阁大学士头衔再入阁的情况。

这个开头一开之后,如果不能以殿阁大学士衔如何官职散阶,则是会被百官视为异常。

这个头在当时看来没有什么,但由内阁阁臣的权力和职责却走向了巅峰,最后在弘治八年更是出现了阁臣人选也要廷推的现象。

廷推,这是明代选任大臣的主要方式,在弘治八年之前,廷推并不适用于阁臣。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内阁缺员,所以明孝宗朱佑樘下令仿照廷推其他大臣的方式来廷推阁臣,于是吏部会同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和科道官推举了六名大臣,最终皇帝选中了李东阳和谢迁二人入阁。

由于廷推是由吏部会同九卿、科道共同推举,推举出的往往是一些威望素著的大臣,所以明代的士大夫十分看重廷推,认为只有经过廷推得到的职务才是合理合法的。

曾经由皇帝直接指派阁臣的特简方式在他们看来都是弊端,没有一点优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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