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炖猪蹄穆慧就不觉得那个大铁锅不好了,其实有时真的,这种烧菜,用铁锅反而颜色会很好看,而且因为慢慢的用柴火焖烧,等两个时辰之后,其实真的起锅都要很难,因为真的一碰骨肉分离了。
这回穆慧就用一个大点的在灶上烤得热热的砂锅来装,并且叫花屠户自己端回房间吃,因为肉皮之中的胶质都被她这么熬出来了,一冷,就跟肉冻一样了。
因为一直在烧肉,于是配的也就是小凉菜了,拍了一个黄瓜,拌了个白菜叶子。她只留下了两只猪蹄,本来一只猪蹄就能剁成好几块,两只对他们娘仨来说,也就足够了。
端回自己房间,满屋都是肉味。已经坐在夹椅里靠着的小宝在炕边抓着夹椅的前拦,身体努力向前探着,他现在很喜欢夹椅,终于能跟哥哥们平等对话了,虽然,他还是只会‘哦、啊、咦!’
大宝、二宝已经都洗好手,在脖子上系上围脖了,拿着自己的小匙正等着呢。
穆慧之前已经喂过小宝了,也就不理他,自己拿起筷子,夹了一颗花生放到自己碗里,才抬头对他们说,“吃饭!”
大宝二宝一块喊道,“娘吃饭!”
“乖!”虽然是例行公式,但她还是坚定的想让他们学好规矩,至少啥时出去,都不会被人说是熊孩子。
“唉,能跟花叔做邻居真好啊!”二宝咬了一块肉,幸福了。
穆慧想哭了,一下午她都在想,自己怎么办?是啊,自己怎么办?花屠户造出的势就是她们快成一家子了,小孩子们不懂事,但她不能不懂事。她名义上可还是新寡,传出去,孩子们将来还能做人吗?说不得,连媳妇都娶不上,别说考试中举了。
虽说她也不觉得考试中举有什么重要的,不过呢,她不想限制孩子,如果他们有张秀才的基因,他们想读书,想中举呢?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她都要保证自己不给他们带来一丝负面的影响。
“明天,娘去买点书本回来,教你们识字好不好?以后不要天在跟着你花叔去卖肉了。”穆慧一不能让花屠户搬走,二也不能说不给搭伙。她只能从自己这边做起。
“花叔不是已经跟书院师娘说好了吗?让我们去书院听哥哥们念书,也能学点东西的。”
“不要,人家花了钱的,你们去旁听,吵了哥哥们用功,就不好了。娘也会认字的,买《千字文》,《三字经》,娘也能教你们背熟,把里面的字认全了。你们说怎么样?”她也知道,她不能教这些古文,因为解释跟他们后世完全不同,她怕教坏了坯子,将来就难得掰正了。但是教他们认字,背熟,还是能做得到的。
“娘不喜欢我们跟花叔玩吗?”二宝这二货终于聪明了一回。
“也不是,花叔要做生意的,你们跟着他玩,他还要分神来照顾你们,收错钱,看错称就不好了。”穆慧可不敢说人家坏话,而说实话,大宝才五岁,他再懂事,也就这么点大,他哪能听得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