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作者坚持继续创作,公司可以代为发行单行本,但费用要作者自理。
至于其他权益,譬如影视改编、周边收入、人物角色授权、海外收入,公司可以全权代理,绝大部分收益,归作者所有。
但相关漫画出版发行的相关权利归公司所有。
您还有什么地方没听明白的可以尽管问。”
虽然是通过翻译解释,但谷洪波作为专业版权律师,理解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
谷洪波想了想,道:“如果苏翰先生想要同时更新两部作品。不知道贵社的版税收益是怎么计算的?算双份吗?”
大野本笑了笑道:“我们杂志社是不支持两部作品同时更新的。因为同时更新不但会挤占版面,最重要是会影响作品质量。之前我也说了,更新之后如果读者调查问卷不理想,只能提前完结或者停更。所以我们不建议,也不希望或者说是不允许,作者同时更新两部作品。”
“那要是作者坚持同时更新呢?”
“那我们就只能接受一部作品。而且会随时监督作品质量,甚至会降低作者连载次数上限,降低发行风险希望您能理解。”
谷洪波点了点头。他来之前,苏翰已经在电话里和他说明了。如果对方不支持两部漫画同时连载,那就连载一部,另外那部换一家连载就可以了。
既然如此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谷洪波最后和《跳跃少年》签订了《海贼王》的短期连载合约。
但后来这件事还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正是因为《跳跃少年》留下了《海贼王》拒绝了《火影忍者》直接照成了另外一家漫画杂志社《少年星期天》的销量暴增。
对《跳跃少年》照成了不小的冲击。
大野本最后也总编和社长骂的是狗血淋头。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
谷洪波离开了《跳跃少年》前往了《少年星期天》将《火影忍者》交给了对方。
负责接洽工作的是责任编辑富源浩志。
由于苏翰已经创作出每部作品各一百页原稿。
经过了编辑审稿同意刊登已经足够连载五期。
由于苏翰同时连载两部作品。
按照双方杂志社的只给他十五期的机会,缩水了五期,说是控制风险。
也就是说苏翰如果不能在十五期连载中获得极高的读者评价。
那么他将无法在两个杂志继续连载下去。
苏翰当然也对此表示理解,毕竟人家也是为了赚钱,反正他对作品是非常的有信心,不怕钓不住读者。
不过就算没有办法在杂志社完成连载,苏翰也会自费发行单行本。
只是这是最后的方法了。
可以的话最好还是通过杂志。
一个是为了提升影响力加大收入。
更重要的是自己没有发行渠道。
一個外国人想在人家长岛国的一亩三分地发行漫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