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还是不走?对于马哈什德来说,这已经是个非常迫切的问题了。
按理来说,五十骑冲不动对面十人,对面一个没伤,自己这边已经战死四人,伤了七八人了,再打下去也不会有太好的结果。
不过马哈什德悄悄看了看身边召集起来的这些骑士,人人脸上都露出了退缩和犹疑的神色,连他的几个心腹都是一样。
不用猜也知道,要是他现在这么退走了的话,他以后就再也拉不起队伍了。
因为你五十骑打十人都打不过,以后谁还跟你混?跟你混还能抢到钱?
又看了一眼远处正在阴凉下歇息的战马一眼,马哈什德做出了决定,他对着身边的一个亲信沉声说道。
“去两个人给战马喂点水和豆麦,咱们这次不上马冲,都换成步弓和长刀,本迪赫坎要跟这些唐儿打一场步战!”
人群并未有什么反应,因为谁都看出对面的唐儿不好对付,他们可没有马哈什德这样的顾虑,退走了就退走了,抢不到东西总比把命都丢了要好。
一见众人的兴致还是不高,马哈什德只能下血本了。
“咱们就冲一次,冲不下来就走,反正对面没几匹马,咱们想走随时可以走。
看见对面唐儿堆着的那些锦缎和白银了吗?我只要一成,其余的大家平分!”
此话一出,周围的骑士们的反应一下就热烈了起来,就目前那些唐儿堆出来财物,起码就能值**百枚银币。
马哈什德只拿走一成的话,他们一人就可以分二十多枚,要知道在八剌沙衮,一个最漂亮的女奴也就不到十个银币。
“好的!迪赫坎,来自炽矣的阿罗多咄听你的吩咐!”高昂的悬赏刺激下,掌控着另外十几个骑士的葛逻禄小领主同意了。
这个时代的战争,其实节奏都是比较缓慢的,那种一天之内伤亡数千人的大战,在大唐和吐蕃没落之后,西域之地基本就没有再出现过了。
一个恰当的比喻,这个时候的西域诸国与部落间的战斗,基本都属于菜鸡互啄。
双方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疯狂的嚎叫着,没有格挡也没时间考虑逃跑,只是凭着本能一次又一次的对捅。
不过双方的实力从差距还是太大了,不过对捅三几分钟,马哈什德身边的人都倒下了七八个,特别是阎晋,手持陌刀异常凶猛。
这场短时间的搏杀中,冷兵器搏杀的残忍度再次显现无遗,在热兵器时代,往往一颗子弹就会结束了性命,人思考的时间都会变短,所以能承受相对高的伤亡比。
而冷兵器,则是在不断的惨烈搏杀中感受着生命的不断流失,特别是披甲的人,大多数不是被捅死,而是在不断受伤又不得不激烈拼杀中,大失血而亡的。
这也是冷兵器时代大规模决战中,往往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伤亡,就能导致队伍无法继续战斗的主要原因。
这是一种漫长的残酷,只有最勇猛的战士才能坚持下来而不崩溃!
一刀!两刀!三刀,阎晋的劈砍一下比一下迅猛,伴随着他的大声呼喝,他对面一个穿锁子甲的武士胸前已经被砍成了松鼠桂鱼的模样。
终于在他的第四次劈砍中,这个强韧的武士倒下了,正是马哈什德的持旗将艾曼咄。
随着这个武士的倒下,原本来势汹汹的马哈什德团伙直接崩溃了,他们哭嚎着没命的转身奔逃,武器丢了一地,很多人还一边跑一边脱掉身上过的甲胄。
张昭没有参与这场对决,他在仔细的观察着,观察这个被他寄予希望的憾山都士兵们战斗力。
结果很让他满意,虽然纪律和阵型的完整程度差了些,但勇猛绝对是超出了对面很多,只要能将这些人操练好了,哪怕就是百余人,也绝对是一支不可多得勇猛之师。
阿罗多咄跑在了最前面,身上的裙甲和胸甲都已经被他扔掉了!
这他妈哪是什么汉儿行商,能有带着近百甲士来走商路的?那寒光闪闪的陌刀和熟悉又陌生的金甲,让阿罗多咄一下就想到了父祖辈口中一个远去的帝国——大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