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清能贷’!”于煜似早有了解,微微颌首。
“一种贷款么?”谈戎问道。
李子冰唯恐于煜不知情,做了很详细的解释:“‘清能贷’全称是清洁能源项目贷款,但又非银行独家承担,而是跟科技能源公司联手开发的金融产品……”
沿海地区富庶的农村几乎家家独门独院,自然就有闲置的屋顶。如果在屋顶安装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充分利用海边的海风、阳光进行风力和太阳能综合发电,一部分自己用,多余的电卖给电网公司,还能拿到正府的清洁能源补贴,真是一举三得!
于是各个新能源科技公司应运而生,到农村宣传口号是:投资不花钱,租金收益20年,20年后屋顶电站送给您!
字面理解意思是农户屋顶安装清洁能源发电设备不需要投入本金,每月固定拿到租金,而且收租20年后屋顶那套设备归农户所有。
有人给广大农户算了笔账,即按每平米30元租金计算,每月可获得四百元收入,一年近五千元!屋顶嘛闲着也是闲着,发电自用还能赚钱,何乐而不为?
然而看似稳赚不赔的屋顶租赁生意,里面隐藏了一个巨大的坑——发电设备租赁协议。
什么意思呢?
新能源科技公司对农户说,我把发电设备租赁给你赚钱,OK,但有一点公司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跟银行达成协议,由你们农户到银行申请“清能贷”,用贷款去购买发电设备;每月贷款本息由新能源科技公司归还,发电产生的收益、正府补贴也归新能源科技公司所有;等到贷款还清后,所有收益都归农户。
听起来还是没问题,农户只出面名义上借了贷款但不负责偿还,每月仍拿固定的租金收入。
然而陷阱就在细节里。
要知道“清能贷”贷款主体是农户,银行借款合同上的借款人,说到底是农户的债务,跟新能源科技公司没关系。之所以愿意帮农户还贷款,新能源科技公司的依据是设备租赁合同,那是双方的约定,不是法律。新能源科技公司主动帮农户还贷款,银行乐见其成不管那么多闲事;然而一旦没人还贷款,银行就只拿着借款合同找借款人。
按理说新能源公司所搞的租赁生意也有利可图,应该履约归还设备贷款且尽心尽责做好设备维修维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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