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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 第一百一十四章 淬

可《赝沽仇》的笔法是历史性得,它天生就带有厚重的注脚,“不可置疑”,严谨,就像是其它文明里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且最奇怪,好像迄今为止,只有他看过。

不像是小众,就只有他才能翻阅这本古朴苍老的书籍。当然,也有可能,只有自己才能看的下去。

他找不到有关于这本书丝毫的讯息,在这个喧嚣的世界,自己于最沉默中思考,最后也将带着它一起离开。

至于书名……

艳骨仇?

无法理解,因为书写它的文字不是自己的母语。

但,似乎……

这三个词应该是彼此独立得,连起来是一个诡异的成语,用它做书名的书籍更是有那么得无法理解。

它是繁琐得,没有事无巨细,没有但也没有参杂个人解读,全是对事情不同角度得记录。

这其中,病服少年最喜欢红发伯爵这一段,因为它是全文中稍有得带有艺术性加工的地方。

——七国庞大,可很多区域是有领土争议得,后来出于隶属原因彼此分化、独立,也就成为了所谓的“王国”、“封疆”。

而大国小国之间的隔阂,更是明显:如果说七国的围墙是罪,那么小国的底线就是耻;

大国的罪文化源于自己的位序,不犯罪不落口舌,高高在上得鄙夷,保留着不择手段这均衡后的依据,相比之下小国不犯罪便无法活下去,但道义有缺则会被吞并。

红发伯爵之所以引起围观,主要是大国对此选择了插手,因为那些异能强者的“脊梁论”影响了鱼虾恋得频繁,这是一场叛逆,一次用国运做赌注的嘲讽,同时也是霸凌,是意识形态得强加扩散。

可实力就是规矩。

或许纠结就在于这,病服少年是看书的过客,他无法理解,但长时间得理解,他又不能做到置身事外。

全书没有主观视角,他只能不断得推理、思索。

陆寻,这应该是自己的名字;

在病床上久了,他也失去了用语言表达自己情绪的意愿,这种低效率让他感觉很累,似乎有什么东西将他的生命荒废般。

不过有名字很好。

病服少年在很多地方游历过,但最后无一例外都会来到《赝沽仇》的世界,最后停留在红发伯爵的故事上。

七国闭塞、旷野,潜规则很多,如今陆寻并不知道自己在这样的环境里有什么感受,他能看能听能触摸,却又好似始终被隔绝在一层膜之外,无法与内部共鸣、呼吸。

起初作为一名药石无医的病患,后来作为穿梭各界的旁观者,他的孑然一身不仅是习惯,更多得是种排斥与恶心。

繁殖基因并没有在他这分得一丝一毫的权利,他就像生命里的怪胎、致癌物、病毒,就像他已故的战友所言,“我之所以提出这么苛刻的要求,便在于我全然不需要婚姻,既然你要改变我,这点条件都没有怎么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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