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属于东海报业集团旗下的一个地方性大报刊,深受魔都人民欢迎。
“新民晚报,夜饭吃饱。看好晚报,早点睏觉。”
这首童谣顺口溜在东海的街头巷尾流传了几十年。
每天吃好夜饭,拿出新民晚报,角角落落、仔仔细细读上一遍,早已成为许多魔都人雷打不动的生活习惯。
尤其是年龄大的市民朋友们,
有这种习惯的比例尤为明显。
而苏明远此刻,就听着小弟周永强手拿着《新民晚报》在汇报紧急情况呢。
“老板,不对啊,报纸上怎么写着那小子反向起诉,索赔一百万呢,这事儿太蹊跷了。”周永强看着报纸很是纳闷。
今天的《新民晚报》,头版下半区域有个非常醒目的标题。
[名誉侵权天价索赔第一案]
文章里以十分客观的第三方角度,详细介绍了【红唇串串香】惨遭诬告并被封店的经过。
同时还暗示,马凉这個原告方掌握了非常有力的证据。
不过文章利用了很大篇幅,对【红唇串串香】餐饮公司提起诉讼的天价索赔金额,进行了重点描述,毕竟这个才最吸引眼球。
更关键的是,笔者以咨询过几位法务专业人士的口吻,在文章最后做了定性般的总结。
直言如果证据充足,这个官司原告一方有很大可能胜诉。
至于那一百万索赔金额具体能到手多少,记者并没有最后说明。即使法务专家们说过赔不了那么多,记者也不会主动写上去啊。
人家又不傻,写出来岂不是影响新闻阅读的爽感?
可这样一来,就把毛兴华这小弟吓坏了。真要是输了官司,杜艳红那傻老娘们儿赔不起,肯定会把事情全抖出来。
他和杜艳红可是直接联系的,谁知道那老娘们儿有没有留一手。
到时候这民事案件,就很有可能变成一个有预谋的刑事案件。
诬告陷害罪可不是闹着玩的,搞不好要坐牢!而且教唆犯罪,一样会被当成共犯,而且通常还会判的更重些。
虽然不懂具体的法律条文,但在社会上混久了,大毛哥也多少有一点法律意识。
从周强那抢过《新民晚报》看了一会儿后,他更加慌了。
大毛哥连忙向苏明远汇报道:“老板,我找朋友去法院打听了一下,案件确实受理了,据说那小子请得还是知名大律师冯德成。
而且法院内部传言,对方手里掌握着关键性证据。
接下来咱们怎么办啊?要不要帮忙请个律师?
这官司要真打起来,那老娘们儿很可能会输,到时候肯定会把我供出来的...”
毛兴华后面想说的话没有说出口,但意思已经表达地很明白了。
万一杜艳红把他供出来,真整成了刑事案件,他可保不准也会把前夫哥全盘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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