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肯定还是要公开的,不过得换一种合作方式就是了!”林晨想了想后说道。
“哦,你有什么想法?”李文彬追问道。
事实上对林晨愿意无私跟国内科研人公开分享技术资料的奉献精神,他还是很欣赏的。
不然之前几种技术的公开,他也不会同意了。
但前提是不会太过影响公司的收益。
这次的情况不同,他们是准备亲自下场,微藻相关的技术可是新公司的杀手锏。
虽说有专利保护在,理论上即使技术公开了,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占性。
但是有相关技术的帮助,其他团队研究出条件更加优秀的藻种的几率可就大得多了。
他们完全可以用更优质的藻种,抢占新公司的市场。
当然晨曦生物也可以在别人用相关技术研发出优质藻种的时候,拒绝相关专利的授权,
可这样一来,晨曦生物的名声就会毁了,而且很可能会触犯《反垄断法》,那到时就得不偿失了。
与其如此,那还不如将技术把持在自己手中,不公开,自然也就没了相关麻烦。
当然这同样还是有触犯反垄断的风险,毕竟后世国家还专门出台过《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但是别人做出产品后授权,跟不授权让别人有机会去研发新产品是不一样的。
两者的舆论风险根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或许有人说既然这样,为什么之前的技术,他又愿意公开呢?
原因很简单,还是那句话,因为这次晨曦生物要直接下场,参与到微藻的生产中去。
之前的情况,不管你有没有用相关技术搞出新产品,晨曦或者晨良生物都是收授权费用,利益并不会受到损害。
但下场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只要有新产品出来,都是有可能影响新公司业务的。
“公司一直都没有个像样的研究团队,而微藻产业又是最需要研究力的参与,我们完全可以趁这个机会,建一个大型实验室,组建一个大型研究团队,尽可能的邀请国内外微藻相关领域的学者加入!”
“这样相关技术也可以让尽可能多的学者接触到,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种公开吧!”林晨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是的,别看晨曦生物业务蒸蒸日上,天天都有大把利润进账,但它的科研力量跟公司规模是完全不匹配的。
公司中算得上科研人员的,除了林晨以外,也就是那几个负责管理荔城这边试验田的员工了。
他们的工作无非也就是统计各种果蔬作物使用公司产品或者技术后的各种数据。
至于其他的科研研究,公司并没有任何要求,完全凭他们自愿。
而众所周知,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人的自制力是相当薄弱的。
何况他们也没有大牛的指导,能有科研产出的可能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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