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克勤接着说道:“并死死的压在了沙发上,用利器反复捅刺心腹要害而死的。”
说到这里,范克勤瞧了一眼白丰台,说道:“我和你的看法略有不同。”
“哦?”白丰台道:“处座明鉴?”
范克勤说道:“新佑诚忠你感觉可能是被一名水准极高的杀手干掉的,因为他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考虑的是,前两个人被突击,被瞬间干掉了,但是他是在床这一侧。所以他至少有一个反应时间,最起码起身,或者是短距离的移动还是能够做到的。”
白丰台点头,道:“对,从现场和当时拍下的相片来分析,新佑诚忠在受到伤害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在床上根本不像是有任何移动过的痕迹。”
范克勤指了指地上的血迹,道:“看到这个被人踩踏的血迹了吗。还有之后地板上的另一处微微带血的足迹。也是因为带血,所有这才应该是个足迹。”
听他这么一说,几个人小心的靠了过来,低头查看起来。
赵德彪皱着眉起身,道:“哎呀……这个血迹应该是第一个杀手干掉地上死的那个兄弟时,产生的,看迸溅的方向,是往门的方向喷,他们拿着的家伙,是带有大血槽的利刃。不过在往前顶的时候,血迹从血槽喷出,有少数的血迹溅到了门口附近的地面上。然后最后一个杀手,进来的时候,踩到了其中的一个血点。并在第二脚迈出后,印到了之后的这块地上。”说到这里又感叹了一句,道:“这要不是处座说是踩的,咱们恐怕都没注意到这个微微一点点的痕迹是血脚印。”
确实,赵德彪还真不是在拍范克勤马屁,而是因为杀手肯定是穿着平底鞋,在地板上那更是几乎不会留下什么足迹。再加上踩到的只是一个血点。是以第二脚迈下去之后,也只是鞋底沾染血迹的一小点,才在地上留下了一个痕迹。
左看右看,用手仿佛握刀一般在空中来回比划了一会。看向了庄晓曼道:“晓曼,记一下。”
庄晓曼立刻从兜里拿出硬皮笔记本和一支钢笔来。只听范克勤说道:“编号四!这个人一米七六到一米八零之间,右手是主力手。”说罢,他又来到了沙发跟前,然后在左侧比划了一阵,又在右侧比划了一阵。跟着蹲在地上再次反复看了看痕迹,并用手再次一扎一扎的虚空量了量,道:“左侧这个人,编号二。右侧编号三。二号身高一米六八到一米其二之间,主力手为右手。三号,身高一米七零,到一米七四之间,是个做左撇子。”
说完这话,范克勤再次来到了地上那个人形痕迹处,做了一遍同样的检查和测量,道:“编号一,一号杀手身高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二之间,主力手是右手。”
庄晓曼在他说的时候,快速的记载着,刷刷点点很快就写完了。
范克勤道:“这帮人进来的时候,是带着包袱的。因为他们使用刀子来杀的人,在完成任务之前,没人敢肯定,自己的行动时会遇见什么事,也没法控制血液的喷射姿态。没谁会像是新佑诚忠那样老老实实让人杀的,这一点,他们在行动前更是没法保证。所以既然定了下了声音最小的利器作为武器,而且从现场也能够看出,他们根本不在意迸溅的血迹。那他们会在杀完人,穿着血衣撤离吗?不会的。所以他们必然有个准备。他们要带着更换的衣服才行。”
范克勤看了看地上的那个被子,说道:“是啊,多从容啊,用被子挡住血液的扩散,然后从容的更换了血衣。但是现场没有凶器和血衣,因此,他们肯定是同样是用一个包袱之类的东西,把换下来的衣物,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