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这个东西,无法言明。
只能说有些人是天生的将种,好似专门为了战争而生。
刘锜本身就极具天赋,自小喜读兵书,又在边军中长大,父亲乃是泸川军节度使,耳濡目染之下,胸中早有韬略。
最关键的是,豪爽的性格,加上社交牛逼症,让他极具人格魅力。
上至将领,下至大头兵,跟谁都能聊到一起。
从他来青州军,才短短一个月时间,然而认识的士兵却比聂东还多。
提起某个士兵,在哪个营哪个都哪个小队,家里哪些人,他立刻就能准确的说出来。
这就是天赋。
斩杀两百余逃兵后,刘锜下令军中伙夫,今日多煮些饭,又派士兵进山打猎,准备让全军士兵好好吃一顿。
恩威并重。
打一棒给个甜枣,这一招是他跟韩桢学的。
连西军每日都只能吃七分饱,更别提这群禁军了。
每日两餐,五分饱。
至于军饷……
别闹了,能有口饭吃就不错,还想要军饷。
军饷发给这帮大头兵后,他余朝欢拿什么花天酒地,拿什么纳妾?
果然,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武卫军一众士兵顿时兴高采烈,恨不得把周围山上的动物全打回来。
同时,看向刘锜的目光,也多了一丝感激。
余朝欢本就想着能拖多久拖多久,因此这次出兵携带的粮草很多,足够万人大军吃上半个多月,所以不存在粮草不够吃的情况。
再说了,益都郡距离寿光才多远?
区区百里多的路程,补给三四天就能到。
就在刘锜施展手段的时候,余朝欢与骆沙躲在马车上说着悄悄话。
说实话,对于移交兵权,他们俩并不抵触。
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战意,此次出兵也是迫于无奈,巴不得能有人接管差事,帮忙顶锅。
只要小命在,官儿还在,一切都好说。
“骆兄,现在能和俺说一说了罢?”
余朝欢说着,拿起酒壶给骆沙斟了一杯酒。
骆沙端起酒杯,心思急转,最终还是没有选择全盘拖出,而是随口胡邹道:“前阵子兄弟不是奉命去了一趟临淄县么?”
“确有此事。”
余朝欢点了点头。
“就是那一次,在临淄县偶遇了小衙内,吃了顿酒。但他为何在临淄县,眼下又为何奉命接管军营,兄弟现在也是满头雾水。”骆沙苦笑一声。
之所以不愿说,是因为他心中有顾虑。
若韩桢真占了益都郡,那么眼下没杀他们,那说明事情还有转机。
但如果因为自己口无遮拦,坏了韩桢的好事,那就说不准了。
闻言,余朝欢半信半疑地打量了他几眼。
见看不出什么端倪,余朝欢心中的忐忑消散了一些,招呼道:“眼下交了兵权,正好可以放心吃酒耍子了。来来来,接着关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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