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战中,一个拿着短剑的罗马士兵悄悄的躲到了同伴的标枪兵后面,准备抽空捡份便宜,也算他运气,正好一名落单负伤的秦军骑卒摇摇晃晃的奔跑了过来,瞧他胸前的那一滩血红,显然已经负了重伤,估计能撑到现在不死还要多亏战马驼伏。
这么好的猎物,标枪兵们当然不会放过,不过近战去捅杀是不可能了,疯狂的战马奔腾如雷,可不是双脚能够追上的。
投掷。
三支重标枪挂着抛物线向身躯摇晃的秦卒而去,在这样的攻击面前,就算没有受伤的士兵也不一定能躲开过去。
“啊!”惨呼声起,胸口被标枪击中的秦骑兵身躯从马上飞起,正好斜斜的落在想占便宜的罗马士兵跟前。
“哈哈,阿缪伊斯神保佑!”面带兴奋的罗马士兵叫喊一声,一剑挥落斩向秦兵的颈项。
“呃!”
几乎是同时,血光迸溅,重伤的秦兵固然身尸两处,而罗马人也没讨到好去,适才重重的一撞让昏昏沉沉的秦兵苏醒了过来,战刀匹炼般而起,正好划过罗马人的胯下。
罗马士兵捂着下身,一声声凄厉地嚎叫着,失去了关健的命根子,这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真不如死了算了。
好在,他的哀叫没有持续多久,一支利矢让他彻底的解脱了。
罗马军团规模相当于后世军队的一个师,它由十个大队组成,约四千五百至五千名士兵组成,其中包括约三百名骑兵,不过,这次马尔克卢斯的军团由于是跨海作战,所以骑兵这一项就由长弓手替代了。
大队相当于后世的营级单位,由四百五十名至五百七十名士兵组成,小队则相当于连一级,每个小队由两个百人队组成,相当于排。
按照这个编制,马尔克卢斯指挥的这三万多罗马军队一共可以组成六个军团,再加上数量庞大的奴隶充实,可以说罗马人组成二十个军团也不在话下,这样的一个规模对于不熟悉罗马人作战特点的对手来说,堪称恐怖之极。
好在,傅戈这个逆天的家伙本来就不能算作正常人,而他指挥下的那支一万五千人的骑军更是属于超越强悍的存在。
骑兵与步兵在平原上交锋,谁吃亏谁得势是不用说的,除非双方军队的战力相差实在太多,又或许步兵如后世的火枪兵一样有热兵器在手。
一轮又一轮的冲击之后,马尔克卢斯发现他最后能做的事情只有一样,那便是将手里的预备队一回回的填到战场里面。
用奴隶武装起来的军团虽然人数上足够的唬人,但战斗力与真正的罗马正规军团却有着天差地别,这种情况若是对手不强还好说,可要命的是这一次的对手正是强悍不输于罗马人的秦国骑军。
杀戮,流淌的鲜血已经将海滩染红,不,已经将这一带的海面染成了真正的‘红海’。
还要再战下去吗?
瞪视着一片混乱的战场,马尔克卢斯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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