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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殿州惊涛 296、知府夫人和县令夫人打起来了

还有第四种更为特殊的情况就是,那些丈夫还尚在人世,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却不能再与丈夫生活在一起的活寡妇。

在古代,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和离与休书的方式进行。但是生妻与他们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出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妻子并没有与丈夫解除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倘若女子被夫家休掉或者夫妻二人和平分开,那这些女子回到娘家后还是有机会再嫁他人,这在古代也是允许的。

然而,生妻却远没有那么幸运,在法律层面她们依旧是他人的妻子和媳妇。生妻的社会地位甚至低于寡妇。

古代有“宁可穷困死,也不娶生妻”的说法。其实男子不娶生妻也有其他原因。历史上经常会有因丈夫出征打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未曾归家的情况发生。这时妻子误认为,丈夫已经战死沙场,便改嫁他人,等到某一天,她出征的丈夫突然回家。生妻与两名男子都有婚姻关系,两个家庭就会产生许多矛盾。

比如《红楼梦》中就有这样一位人物形象,她就是典型的生妻的代表,那就是薛宝钗。

薛宝钗是文学史上有极高的文学地位的人物形象,她与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形成了反差强烈的性格。

为了让贾宝玉和薛宝钗顺利成婚,王熙凤用了偷梁换柱这一毒计,哄骗宝玉和薛宝钗拜堂成亲,也害得林黛玉焚稿断情,香消玉殒。

这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注定不能长久,在贾府日落西山之前,二人还能相敬如宾。但是当贾府被朝廷抄家,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便义无反顾地选择皈依佛门。

而贾宝玉选择出家做和尚之前,他并未与薛宝钗解除夫妻关系,所以薛宝钗还是他名义上的妻子。

这样一位才华卓绝的女子,谁也没有料到会成为生妻,她的下半生将不能改嫁,独自一人度过漫长的时光。

现在,黄氏口中的这起官司中的那位娘子,就是第四种情况。丈夫没有休妻,夫妻没有和离,也就是说,法律上他们还是夫妻。可妻子转嫁他人,那就是生妻改嫁!

即便是在前世,这也是触犯了婚姻法,犯了重婚之罪!法院判决,第二段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无效!

在古代,这位生妻居然敢再嫁,那有钱有势的男人居然敢娶生妻,真是匪夷所思!

朱氏大惊失色道:“潘夫人,潘县令最后怎么判案啊?”

“还能怎么判?依照大成律法呗!”黄氏绘声绘色地道,“自然判决那娘子回到前夫身边,后边的丈夫和儿子跟她脱离关系!那娘子听到判决后,哭得山河变色也无可奈何!”

袁娇觉得心如鹿撞,心乱如麻,全身的衣服都汗透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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