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要去!”李瑛突然插嘴:“指不定阿妙压根就没去什么南洋。她的胆子小,去的地方也少——”
“如果她真的去了。”陈星凌打断她,道:“应该也会很快回来。”
众人都一脸疑惑看过来。
陈星凌解释:“顾妙很懒,也吃不了苦,她肯定受不住南洋的湿热天气和辛苦劳作的环境。以她的性格,相信很快就会自己跑回来。”
她认识顾妙好些年了,对她的贪懒馋蠢性子算是十分了解。
不管他们去的是南洋哪个地方,那边一年四季都是夏天,热带雨林的天气潮湿又闷热,工作环境恶劣,居住的环境也很一般,根本不是她那样的姑娘家适应得来的。
她吃不了苦,也耐不了劳,遇到困难就会马上退缩。
她在上京城老家的时候,老母亲将她当成宝贝宠,吃好的用好的,连自己的衣服都洗不好,典型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在渝城这边也不例外,吃住仍是顶呱呱。
像她那样的人,读书都嫌太累太苦,哪可能吃得了打工赚钱的苦!
李瑛虽然有些不满儿媳妇这样子说小女儿,但儿媳妇猜得貌似也没错。
“……那陈二流子将她骗走,哪可能肯让她回来!她就算想回来,也会被拦着不能回来的!”
“那倒不一定。”陈星凌道:“陈二流子虽然爱闲逛,看着吊儿郎当,但他并不是一个不靠谱的人。他没干过什么大坏事,也没伤害过其他人。他的家跟咱们老家离得不远,算是街坊邻居。这一点,咱们可以不用太担心。”
她在上京城待过几年,她也认识陈南泰。虽然对他没什么好感,但她也不会胡乱抹黑诬陷他不是好人。
陈南泰虽吊儿郎当,可他对家里人很孝顺,还有一众狐朋狗友愿意追随他,证明他懂孝道懂仗义。
他能三更半夜从城南背中暑的顾妙回城北,并没有趁机欺负或搞一些趁人之危的事情,可见他心中有大是大非,不是那种会乱来的人。
他跟顾妙卿卿我我好几个月,如果他对顾妙不好,以她那个爱撒泼爱计较的性子,早就不要他了。
可顾妙仍愿意舍弃幸福的家跟他私奔,显然他对她应该很不错。
原书中陈南泰因为脑子灵活,人也敢拼,最终出人头地混出了名堂。他回老家建房子建宗祠,还做了不少好事,成了乡里乡亲们口中的“陈大老板”。
只是现在的剧情截然不同,顾妙会不会跟他再次离散,他能不能混成“大老板”,一切仍是未知数。
“嗯。”顾异赞许点点头:“嫂子分析得有道理。陈二流子那家伙虽然讨人厌,可他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的人。他打小爱穿街走巷,偶尔小偷小摸,但他没做过什么大坏事,不然早就被关监狱里去了。”
李瑛听得翻白眼:“他要是不坏,就不会将你妹妹拐走!阿妙才十六七岁,还在读书,他就算有心要娶她,也不能这么干!再说,就他那癞蛤蟆敢来吃天鹅肉——我早该打死他了!”
其他人都沉默了。
顾奇和顾异对此事自然也不赞同,但眼下木已成舟,有些事真的很不好说。
陈二流子确实不是什么良配,而且自家妹妹年纪还小。如果他们早些知晓,那肯定要加以阻拦。
可妹妹都跟他……在一起了,倘若两人真心相爱,有心长相厮守,那他们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要嫁的人不是他们,而是妹妹自己。
他们是兄长,不是父亲。他们可以给妹妹建议,提醒她陈二流子可能不靠谱,但他们没法帮妹妹做出选择。
陈星凌却不赞同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因为在她看来,顾妙那样的女孩子能有男人肯要,已经是走了大运。
原书中她跟陈南泰走不到一块儿,后来嫁给一个家庭还算殷实的男人。可她又懒又作,各种作妖作死,害苦了那男人一家子,也害惨了自己。
婆婆自卖自夸,总觉得自己儿子女儿最优秀,别人家的就是矮丑穷。各种嫌弃各种瞧不起,殊不知自己的女儿究竟能有多好——堪用得上“天鹅”这样的美名!
呵呵!真是侮辱了“天鹅”这个词!
一直呆坐一旁不开口的顾玄听不下去了,冷不丁冒出一句话。
“他来求娶,你就要打死他。你如果能同意,他们需要私奔?”
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