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重生的人和她一样也叫秦梦甥。
只是这个秦梦甥是个又丑,又胖的下乡小知青。
在接受原主记忆后,秦梦甥才知道,其实知青秦梦甥一点都不丑。
她是来自江南水乡苏杭市的女孩。
不仅声音甜美,举止端庄,还识文断字,极其有文化。
当时也是为了相应号召,年仅十八岁就来到了东北A省,双龙县的一个叫做王家村的地方。
东北人朴实又大方,勤劳又能干,极其好相处,让她这个初来乍到的女孩感觉到热情。
特别是村长王军的女儿王明珠,那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姑娘,更是对她极其照顾。
要说这王明珠啊,也是个苦命的人。
毕竟没有娘的孩子都是早当家的。
她娘出身书香门第,是个大家闺秀。
不幸落难到了王家村,被年轻的王军救下,两人成为了夫妻。
可她却一直身体不好,生下王明珠五年后因病去世,是王军一人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如今王明书今年二十四岁,而王明珠也二十了。
王明珠心善,知道秦梦甥住的地方冷,主动让对方搬到她家来住。
对待她像家人一样。
村长对有文化的女娃也是高看的,不仅对她特别好,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她吃,有什么好事也可着她照顾。
只有王明书对她不理不睬,也许是受了他妈的影响,不爱劳动,只爱读书,天天端着书看个不停。
这样平静,安好的日子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秦梦甥误食了毒蘑菇。
而误食了毒蘑菇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她怎么就变成了,又黑又胖又丑的样子,怎么嫁给王明书,她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她为什么会魂穿到这里,有此机缘重活一世就更不得而知了。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既来之,则安之。
她接受着自己重生而来,占据了知青秦梦甥的身体这件事。
是,小知青虽然死了,却总比让她傻啦吧唧,浑浑噩噩活一辈子要好。
而她虽活了,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重生在她知之甚少的七零年代,擅长的行业也都是两千年以后的,想要有所作为,还真是如履薄冰,艰难前行。
如今更难的是,她这副自己看了都能吓一跳的尊容,还稀里糊涂的嫁了一个嫌弃自己的男人。
想想以后的路,她都觉得没有希望了。
“哎。”
许是秦梦甥的抱怨起到了效果,就在她长吁短叹,抱怨上天对其不公时,突然感觉在自己的身体里有一股神秘的力量。
用心去感知下去,竟在意识界里看到了一口泉眼,那神秘的力量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秦梦甥盯紧看去,泉眼里面竟然有清澈见底的泉水。
这让秦梦甥眼睛一亮,难道这就是穿越者的标配,天道爸爸送的金手指?
秦梦甥尝试着和泉水感应,可就在这个时候,王明书推开门又走了回来。
骂也骂不过,打也打不得,他王明书就得妥协他老爹的要求,进入了婚房。
看了一眼那躺在床上,几乎占据了整个床的女人,还挺尴尬的解释着。
“不是我要回来的,是,是我爹,他非得让我进来。”
“他说我们已经办完了婚事……就是夫妻,我们得那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