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缺点就是需要起步的时间实在太多,多到至少三五七年之后恐怕才会初见成效。
要知道现在可没有wei博和推特之类的东西,要和那些大媒体竞争的话,一开始就必须要砸下重金提升自己的知名度。
如果只是在香江也亚洲地区也就算了,但在北美这个地方,那些大的媒体公司所拥有的资源不知道比自己强过多少倍。
而且有的媒体公司还有电视网做支撑,比一般的纸媒优势又更加的巨大,和他们相比如果自己从头开始的话,劣势可不是一般的大。
“虽然从零开始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让这家公司打响名头,但我们有着别人没有的先天优势,那就是电影的独家资源。”
林道秋可是拥有新东方影业和米高梅以及东视这三家公司,从电影到电视再到明星,能够获取到的资讯远比别人要多,而且比别人要快。
假如林道秋可以把这些资源统筹之后结合在一起的话,那对他来说这个优势可以让他的新媒体公司更早更快打响其知名度。
“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但这件事情还是让我再考虑一下吧。”
林道秋想了想,他觉得理查德森说的倒是很有道理,毕竟自己手上拥有的可是别人没有的资源。
假如自己可以善用这些资源的话,那的确是可以做到让自己的媒体公司尽快崛起。
可惜现在互联网还没有正式普及,否则的话林道秋完全可以砸大钱在互联网上弄一家以互联网为传播主体的大型媒体公司。
…………
“奥耶先生,听说米高梅的老板林道秋有意收购您手上彭博社三成的股份是吗?”
这天,布隆伯格到美林证券和奥耶等人开会,散会之后他在和奥耶聊天的时候突然问起了这件事情。
听到布隆伯格这么一问,奥耶看起来到是有些意外,因为他没想到布隆伯格竟然会对这件事情感兴趣。
“不错,林先生之前的确来见过我,而且也提出了正式的报价,但我觉得他的开价和彭博社的价值完全不符,所以我没有答应他提出的价格。”
布隆伯格也是之前听美林证券里的人说起了这件事情,本来这只是一件普通的收购桉,但因为买方是米高梅的老板林道秋,这就让布隆伯格感到十分的好奇。
要知道在好来坞这个地方,只要是从事电影公司的人恐怕很难会没听过,或者不认识谁是林道秋。
光是一部《1992和《哥斯拉就已经让林道秋名扬天下。
他在收购米高梅之后,直接让这家在好来坞垫底的公司一跃而上,只屈居在环球和派拉蒙之下。
这是之前米高梅历任管理者都没办法办到的事情,但在林道秋的手里米高梅却一下子活了过来。
而且据布隆伯格所知,如果米高梅按照这个速度继续增长下去的话,相信再过不久,好来坞的第一大电影公司就不会再是环球和派拉蒙,而会变成米高梅。
但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的是,林道秋这个电影大亨,是为什么想到要收购一家以金融和财经为主的资讯公司,这实在是一件令布隆伯格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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