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网上的小菜鸟,童亚倩打字是标准的二指禅,眼睛盯着键盘,找到一个字母,用一根手指按下去,那打字的速度自然快不起来。
不可避免的,有她在旁边断断续续的按键盘声音,虽然很少说话,但多少还是有点影响陆扬的状态,三不五时就会因为她而分神。
但,就像童亚倩想的,他们俩能这样在一起的时光已经不多了,所以童亚倩今天很想和他在一起码字,而陆扬也始终没有嫌她烦,就算不时地被她影响到思路,也只是微微一笑。
快到晚饭时间的时候,童亚倩让陆扬继续写,她主动去做饭了。
晚饭过后,两人又回到小房间里码字,码着码着,童亚倩便写不下去了,到底是写网文的新手,灵感和状态无法像陆扬那样保持。
她写不下去,停下手的时候,旁边的陆扬状态正好,眼睛盯着电脑屏幕,双手抽风似的在电脑键盘上飞舞敲击着,按键被敲击的声音连绵不绝地响成一片。
已经适应童亚倩在旁边的陆扬,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进入状态,就像以前在网吧码字的时候一样,身旁不管有什么动静,只要不是摔椅子、砸桌子之类的巨大声响,都干扰不了他的状态。
嗯,为了保持这种状态,陆扬在笔记本上插了耳麦,将两个耳塞塞在耳朵里,酷狗播放的音乐在耳朵里响,却完全没被他听进去唱的是什么,歌曲的声音对码字状态的他来说,只是一个背景乐,屏蔽其它声音用的。
童亚倩停下来好一会儿了,陆扬却完全没有察觉,而童亚倩则一只手托着腮,一只手无意识地握着鼠标,睁着美丽的大眼睛怔怔地望着这种状态下的陆扬。
她此时的想法很奇怪。
想的不是认真的男人最帅之类的事情,而是在想:写的男人,不可能像歌词里写的那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着哪个女人吧?这样的全神贯注,恐怕就算是曹雪,此时也不在他脑海里。
如果他一天十几个小时都这样码字,恐怕哪个女人也不会被他想起吧?
这种想法很奇怪,却也是事实。
对于一个写手来说,在完全沉浸在码字状态中的时候,大概只有在写感情戏的时候,才会想起自己生命中的某一个或者某些女人,否则,脑海里就全是故事的情节,再美的女人也会被他忘在脑后。
这一点,跟痴迷阅的读者相似。
痴迷的真正书虫,在看书的时候,也会把什么都忘了,也因此,不管是写的,还是痴迷于的男人,交到女朋友或者艳遇的几率,总是小于跟、游戏不沾边的好男人。
在这种忘却周边一切。脑海里只剩下故事情节的状态中,陆扬一直把正在写的这一章写完,才抽离出来。一扭头,正好与怔怔的童亚倩目光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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