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动乱,锦衣卫中未牵扯进去的人,几趟抄家下来,都肥了不少。
朝廷中,清官还是少的,尤其是如今这个世道,水至清则无鱼,你不贪一点,人家都不带你玩。
而锦衣卫在抄家这方面,那叫一个专业,藏进地里的银子,都能掘地三尺给你挖出来。
最终,陈墨去找了专门的人。
是一位副千户,名叫朱庆。
陈墨手上暂时是没钱的,所以让他先给自己留着,等凑齐了钱来买。
可是朱庆一看陈墨这一身飞鱼服,当即起身笑着前来相迎:“陈百户,钱不急,随便给点就行,这宅子的地契你先拿回去...”
“白玉坊是吧,我给你找找...”
朱庆在一堆地契中翻找了起来,随后挑出一张拿给了陈墨,道:“这是一名富商送给前兵部侍郎的一座宅子,南北通透,还带有花园,也就是陈百户,若是换做别人,我看都不给他看的...”
朱庆言语中显得有些殷勤。
可不殷勤吗?
飞鱼服只有指挥使那种级别的人才配穿,其次就是陛下赐给有功之臣。
而现在一个百户就身穿飞鱼服,腰配绣春刀,是个人都知道他大有来头,或者跟陛下沾亲带故的。
一座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能换来一个人情。
这种白赚的买卖,傻子才不干。
这叫花别人的钱,走自己的关系。
而前兵部侍郎,可不仅仅只是抄家,而是直接夷灭三族,完全不用担心被讨回去。
陈墨也知道是因为身上这层皮的原因,想了想,还是接了过去,道:“多谢朱大人,日后下官办乔迁宴的时候,朱大人一定要赏脸前来。”
朱庆有些肥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一定,一定。若是陈百户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一声庆叔,这大人显得生分了一些。”
“这如何使得。”陈墨微愣。
“这哪有什么使不得,我一见陈百户,就觉得你显得特别的亲切,很想我那死去多年的侄子。”
陈墨:“……”
我信你個鬼。
我看你是觉得这飞鱼服亲切。
“庆叔。”稍稍迟疑了一会,陈墨还是叫了,就目前而言,结交一名副千户,对自己来说,并没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