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狗肉也是有讲究的,一般来说,是一黑二黄三花四白五长毛。
黑狗是狗肉之中的极品,今天李双枪弄来的就是一条大黑狗,狗肉火锅,手撕狗肉,狗排狗皮蘸盐沫,配上冰镇的水果什锦和白酒,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吃饭的人一共有七个,都是明天要进山的,除了丁宁陈锦台和李双枪外,还有四个猎手。
当陈锦台介绍了丁宁客户的身份后,这些人对丁宁都尊重起来,这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丁宁心里对于打猎这种事情不是很排斥,可也不喜欢,尤其是老虎这种濒临灭绝的动物,保护还保护不及呢。
可是有些事情并不适合现在说,丁宁自有他的打算,虽然年纪小,可是毕竟有着修士的灵魂,在酒桌上面也和这些人打成一片,游刃有余。
开始还有些小看丁宁的人,在丁宁连续干了三碗白酒后,对丁宁都刮目相看起来。
这些人都是喝酒从小喝到大的,却没看过丁宁这么能喝的,按照他们的思维,一般酒量大的人也都是好汉子,再没人敢于轻视丁宁了。
酒过三巡,陈锦台对丁宁道:“兄弟,一会儿出去弄点生活必需品,进山不是三天两天就能出来的,靴子、帐篷、还有一些药品都要准备准备。”
丁宁点头,这些东西镇子上面都有卖的,他来之前将所有的现金都取了出来,还有一万多点,暂时够用了。
这一顿酒喝了两个多小时,众人去了李双枪安排的旅馆,丁宁则是出去卖了一点东西。
在他回到旅馆之时,远远的看到那个光头还跟着自己。
丁宁心中微动,不过他并不打算打草惊蛇,对方顾忌这里人多不好下手,自己何尝不是如此,如果他够胆子跟随自己进山,那么丁宁也就不打算给他留什么活路了。
在旅馆洗澡睡觉,丁宁还行功一周天,只不过这里没有灵气,一周天丁宁都勉强支持下来,没有灵气的ri子简直不是人过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三点多,李双枪就将大伙都叫了起来。
几个人吃了一些包子,然后开着车进山了。
进山的路开始还挺好走,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来到了一个叫做周村的地方。
到了这里,李双枪将车子停在了一个老乡的家里,然后老乡用拖拉机将一群人又送了十多里地。
前方荒草丛生,只有一条羊肠小路,这里已经是保护区的地界。
老乡在拖拉机上面告诉众人:“前面山里三十多里的地方还有一个村子叫做马家堡,这里已经不通车了,只能靠你们自己往里走了。”
李双枪点头表示无妨,他主要是担心丁宁,因为丁宁毕竟是个胖子,走山路恐怕有些吃力。
不过丁宁此刻身穿昨天买的一身迷彩服,脚下穿着军勾大皮鞋,背着大包袱却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让他也放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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