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他当初放出的那位妖魔,不过这家伙自从慕云山一役以后,便彻底的没了消息,难道是死了?
宋钰觉着这种可能性几乎等同于零,毕竟那家伙的强横,他不仅切实的体会过,还曾亲眼目睹他在天剑门时,是如何的了得。
那给他嘚瑟的,就好像是能够打遍天下无敌手一样,是有够装的。
不过也得益于他,当时名不经传的蛤蟆才能逃脱升天。
再看那张通缉悬赏令上的自己,是有够挫的!
嗯,完全可以用粗矮胖来形容。
而在两人有些掉色的画像旁边,则又添了一位新的“小伙伴!”
其人其貌都是这样的眼熟,不就是咱们得岳中麟吗?
话说他不能上通缉才有鬼呢!
并且蛤蟆还认为,上了也是白上,问题的关键是谁敢去抓,他不来找你就是你祖坟上冒青烟啦!
掰开手指,两位都是妖魔,好像一副扑克里的大小王,而他只是一个凑数的……
摇了摇头的他不禁想到,到了哪里自己都不是主角,或许就没那份命。
期间在人族所掌控的城市里,蛤蟆带着紫怡仙子和那只红眼白毛的耗子,在有名的酒馆里胡吃海塞了几天。
临走时仍然不忘打包一些食物留作路上吃,并且还给紫怡仙子买了几套衣裳,甚至连肚兜都买了些许。
而花的这些灵石,蛤蟆可都记了账,等着以后拿到地龙尸体的时候,他要好好的跟这娘们算算。
不过要是知道那龙尸藏在哪里就好了!
可惜紫怡这妮子的嘴太严,任由宋钰磨破了嘴皮子,旁敲侧击的也没问出半个字。
待到他们终于来到西沙的时候,蛤蟆其实是有些触景生情的。
特别是刚开始的时候,还挺伤感,因为他的飞星碎灵的剑意,就是在荒漠里习来的。
却也是借了岳琳琅的光。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晃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只要一想起,这心里边就是一疼,针扎了的一样。
不知道,是谁讲的,说每个男人的心里边,都有一位永远也忘不了的她,即便结婚生子,出家为僧,又或者跳崖上吊,那个她,都会在“那个”位置,永远也擦不掉。
藏着,那就藏着吧,生活还得过,蛤蟆还要活!
走在路上眼向前,直到生命的尽头,又或者哪天运气不好被人嘎嘣嗝屁的时候,地底之时再相见吧。
所以这些年蛤蟆也有点想明白了,过去的事情不能忘,也忘不了,毕竟是真真实实伤在了自己身上的伤疤,一碰就疼,不碰还想,却不能始终沉浸在那个世界里。
他要往前走,至少要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真实,或者去顶端看一下风景,而极寒仙宫,就是他的踏山之石!
望着一望无际的沙漠,听着那风声里的呜咽,再想想即将要见到的那个人,蛤蟆不由得咧嘴而笑。
而这才是他亢奋的理由,过去是放不下,所以放下了她,现在虽然还在心里,但却已经能够接受她,矛盾吗?
蛤蟆自己想想,好像还挺合乎逻辑的,至于身边的这位。
宋钰满脸不乐意的回了头,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的冷言冷语道:“再不快点,等咱们赶至绿贸城的时候,怕是这天都黑了,你要是想在沙漠里过夜,也成,反正老子不怕!”
紫怡仙子累的已经顾不上跟他斗嘴,蛤蟆却继续道:“沙漠的夜晚,可是有蛇和蝎子的哦,据说专门爱往热乎的地方钻,所以你如厕的时候……”
蛤蟆哇咔咔的一贼相,紫怡则是真的身下一紧道:“要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