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桃木剑还是金钱剑,这都是天师的护身之器。
在某种意义上说,剑本身就代表着天师的运气。
过去甚至有“剑在人在,剑损人亡”之言。
这话虽然说得有些夸张了,可看着地上散落晦暗的铜钱,我还是心中咯噔一声,看来今天我要在这白云山生里死里走一遭了。
三刀下去,盛怒之下,我要了柳碧风的命。
可与此同时,我也犯了混战中的一项大忌,就是在搏斗中,后背停留给别人的时间绝对不能超过两秒钟。
我刀锋挑开柳碧风腹腔的时候,后背也遭遇了猛地的重击,一根手腕粗的木棒砸在了我的后脊上。
我感觉后心一颤,一股腥咸的血直接从嘴里喷了出来。
身体也控制不住地发软和颤抖,先是两膝跪在了地上,接着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打死他!”莫千丘大喊道:“谁杀了他,谁就是我们整个南派天师的英雄。”
我摊在地上,看着人群一窝蜂地扑了上来,棍棒,长刀,拳脚,在我身上肆无忌惮的暴虐着。
痛楚席卷全身。
我麻木地在人群里翻滚着,身上已经被长刀撩开了十几道口子。庆幸的是我的意识还清楚,我避重就轻,玩命躲闪,狼狈躲过了那些疯狂刺来的刀尖儿,对我来说,只要没有刀锋的贯穿伤,没有命中内脏,我就还能反击。
宋叹还算听话,混乱中,我听见了引擎的发动声,这应该是牧马人的声音。随着几声剧烈的撞击,马达声渐远,大头应该是杀出了那些车的围捕,冲出去了……
只要大头先走,我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也不知道自己挨了多少下子,鼻子,嘴巴,甚至连眼角都在淌血,我知道,再不爆发,我今天就死在这里。这些人的凶狠,远胜于四姑娘山脚那七八个人。
“老子和你们拼了!”
我咽了一口嘴里的血沫子,深吸一口气,以徂徕心术控制住经脉,不顾一切地透支了自己的内力,随手抱住一个人的大腿猛地站了起来,抓住这个人的脚像是抡一只死狗一样转了一圈。
七八个高头大汉被这通暴击撞飞了出去。
而随着我一松手,这个被我当成武器的人也飞了出去,他满头大包,一落地就闭上了眼睛,估计不死也只能毕生在床上渡过了。
人战斗到极限的时候,就会血灌双瞳,所谓的杀红了眼,其实就是一种临狂临疯的状态。
我就感觉自己眼睛里已经冒出了火苗,将背在身后的包正到前边,四下里寻找莫千丘的位置,一锁定我就扑了上去。
反正是玩命,能拉走一个是一个,擒贼先擒王,我就是要弄死这个莫千丘。
莫千丘一看我浑身污血奔向了他,也明白了我的目的,左右一看,见一个倒地的同伴正哀嚎着,上前两步,一脚将其朝我踢飞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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