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来刚好能把脖子送到狗嘴旁。
这畜生可不懂得人畜之别,一口就咬在了我的小腿上。
惊恐和痛苦让我撕心嘞肺的哭喊起来,我两只小手抓住笼子往角落里爬。
可我那点力气,哪干的过一只大狼狗啊,这家伙咬着我的小腿猛地一甩,我就在半空中翻了三个跟头,重新重重地落到了它的跟前。
血腥味儿让它大黑狗愈加亢奋,这畜生干脆前爪压住我胸脯,獠牙直奔我的喉管而来。
眼看着狗嘴都舔到我的脖子,狗爪子踩得我喘不上气,两眼昏花,我却突然看见,不知从哪钻出两根棕黑色的藤蔓,这藤蔓交叉,竟然直接勒在了狗脖子上。
“呜”的一声悲号,黑狗四爪离地,被生生吊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疼痛刺激了我的神经,还是我天生骨子里就带着杀欲,我爬起来一番摸索,从铁笼子上拆下了一根铁丝,对着那柔软的狗肚子就攮了进去。
三天后,当阿爷扛着一个女人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生吃了一条狗腿。
看着满脸血渍但精神气十足的我,阿爷有些意外,然后干笑了几声,对我道:“小王八蛋,从今天开始,你就做我孙子吧,管我叫阿爷。”
阿爷伸出食指,在我眼前左右摆动了几下,我就觉得困意上来,彻底酣睡了过去。
醒来后,原来的事情我都忘了,只记得这个人就是阿爷。
但是,过了十多天之后,我原来的记忆又一点点恢复了。
我不但记着阿爷就是掳走我的人,我还记得,是他把我喂了狗,以及那两条救了我的藤蔓。其实从那时候起,我自己也觉得,我可能真是个妖精。
当然,这是阿爷没有想到的,也是我从没和他说起的。小小的我就已经很清楚,如果我说我恢复了记忆,他肯定会马上宰了我,不留祸患。
接下来的那些天,阿爷把我丢在了外洞,他和那女人则睡在内洞。
每天晚上,我都能听见里面传来那女人的叫声,有时候凄厉,有时候还略带着欢愉……
大概着又住了十多天山洞,黑狗的最后一条腿肉被吃光的时候,阿爷带着我和那女人便离开了。
这次去的是一个更加荒僻的山村。
阿爷将那个变得十分木讷的女人交给了一个五六十岁的瘸子老汉,换回了一沓皱皱巴巴的钞票。
瘸子老汉摆了席面,我随着山民们吃了顿饱饭。
可当天晚上,入洞房之后,那女人却逃了。一把剪刀,将瘸子的另一条腿戳了个窟窿。
山民们不干了,吵着让阿爷退钱。
阿爷也没拒绝,笑呵呵所有的钱如数奉还,走的时候,还在他们的水井里“补偿”了一大包药粉。
我后来那么多年没逃跑,其实就和这个女人的下场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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