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人生,往往就像是一场即将失控的痢疾。
你认怂也不是不可以,无非是十字街头,脱了裤子蒙着脸就拉。
不过,腰带一解,你省下的一条裤子,丢掉了就是余生的脸面,在男人圈里,就相当于当众承认自己不爷们了。
那真正的爷们是什么样的?
当然是咬着牙挺着。
正所谓,逆旅三境界。
第一种,大潮唱罢过江去,风雨终歇我独立。这种就是夹住了屁股,找到了厕所,成功避险上岸。古往今来,这样能在宦海沉浮中扛下来的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像刘禹锡、苏轼就是佼佼者。不但没拉裤子,还能在肚子里翻江倒海的时候不动声色,吟诗作对。
第二种差了一些,老驴破车千里路,生死垂危亦朝前。明明知道前边没厕所,而且,痢疾已经到了闸门,再憋下去,可能会落个人死屎泄的下场。可咱是爷们啊,死命也得把这泡痢疾憋到车少人稀的荒郊去拉。虽然有些尴尬,有些失态,别人都知道你面红耳赤,是被屎憋的,但最终没拉裤兜子,也没丢了脸面。
还有最后一种,那就是明知山中大虫患,我亦凛然明知山。可能也努力了,但最终闸门失陷,悄然拉了裤兜子。历史上黯然落寞者比比皆是,柳宗元、谭壮飞,难道他们不知道屈服可以求活?可毕竟街头拉屎的那都是小孩儿,大丈夫不可为。
以上三种,不管结局如何,那都能称得上爷们。
我为什么明知道这里可能是个陷阱,可还要坚持来,除了我必须知道吴杨超在搞什么把戏之外,剩下了就是,我罗天不单单要活着,还得十分爷们的活着。因为怕,所以退?那不是老子的风格。
再说了,人生际遇多变化,谁知道水到穷尽是不是天啊。
这不,我都已经准备带着他们三个去趟一条血路了,没想到,奴柘这时候出现了。
要知道,奴柘就是个小妖精,不可能独自穿过这万鬼游猎的包围圈。
所以,一定是甲作跟着他来了。
“走,哥几个,是该杀出去了!”
凌云和季岚还一脸懵,心中懊恼,奴柘早不来晚不来,这回来不是送死来了吗?
殊不知,等跟着我一脚踹开了赵公馆的正门,顿时都傻眼了。
只见奴柘端坐在一个四爪巨鸟的脖子上,就好比耗子骑大象一般,威风十足。那奇丑无比的大鸟闪动着巨大的翅膀正在漫天盘旋,身下的万千鬼祟无不惶恐张望。
“罗大哥,这……这就是你说的甲作?”季岚咂舌道:“这未免太大了,简直像是一个直升机啊……不要说咱们几个,就是坐一个排的人马也能坐得下啊……”
奴柘见我们杀出来了,兴奋不已,连连叫道:“妖爷,我来接你们来了。”
说着,双手抓住甲作的脖翎,一个俯冲就朝我们压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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