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楚金,同是大家出身,同样英雄榜上有排名,十三十四,相错不多。
史思明只排十四,因他觉得“十四郎”这样的外号正合自己名字,不愿意更改,故而维持着自身排名不动,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非是输一两场比试那么简单,该赢的要赢,该失手的要失手,当真是要掌控力超出凡人,才能办到。
楚金却不同,他排十三,是自己跃升到十三的,一张金弓,本就不是最趁手的兵器,若是近战,多半有无用之嫌,可他轻功绝佳,又敏锐,总能够把近战改成远战,让自己的金弓发挥作用。
便是有个什么实在拉不开距离的时候,如刚才那样,徒手射箭,也是可行的。
他的箭羽不同凡俗,都是用了上好的精铁打造,重量上,硬度上,锋利上,都非寻常兵器可比。
曾以一箭洞穿铁锤,令观者无不瞠目,这种“没入石棱中”的箭技已经足够惊人,再
加上徒手为止,更显得力大惊人,怕不是天生神力。
与史思明有意维持自己排名不同,他的排名上升,却是无意为之。
江湖上的人,为了博出名,总愿意做一些技惊四座之事,楚金却不同,他为人极正,遇到不平事就会帮,哪怕所帮之人无权无势无关系,只是普通百姓,他也会倾力相助。
让他出名的一战,就是他为了一户普通人家讨公道,那户人家的女儿被山匪掳走,他帮忙去救人,却只得一具残尸,其后,他守着那山寨的要道,有一山匪出就射一山匪,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让那些山匪在丢下十几具尸体之后,逃都不敢逃,跪地求饶。
这样为普通人张目的侠士,其排名,怎能不提升呢?
百晓生的这种偏好,是隐晦的,却又是明显的,史思明早就知道,楚金看似很强,可他这个排名十三的,与排名断魂刀若要一决生死,最后能赢的还真未必就是楚金。
武功上的差距,经验上的差距,还有兵器上的差距,能够影响战局胜负的因素太多了。
所思所想,不过刹那。
“他破案的确很厉害。”
楚金少有夸人,但这句也是事实,他与史思明认识,就是因为某个案子,他好为普通人伸张正义,但有些正义总隐藏在曲折之中,他却是没有那么好的脑子直取首恶,被戏耍得团团转,疲于奔命的时候,偶遇了史思明,对方因为另外一件案子,也在查那个首恶,听到他所经历的种种,竟是直接补全了对方所不知的线索,认清了谁才是真凶。
最后两个人算是一并铲女干除恶的,因为这一点,楚金与他,可算是朋友,比较认可对方为人行事的朋友。
“我武功也很厉害,若要报仇,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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