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像是被什么问题难住了,他看着李秋兰,无法从对方的打扮上判断出职业和身份来,农村妇女?似殷实了些,但那质朴的话似乎又不是经过风尘该有的简单。
他的眸中有些令人看不明白的思虑,像是被这意外的状况惊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你,见见孩子,就见见孩子,我保证,我以后不会来打搅你… …”李秋兰说着就伸手去拉他的衣袖,并不是手,而是袖子,在做出这个举动的时候,似乎本能有几分畏缩犹疑,最终把落点选在了袖子上,而不是手,或者手腕的皮肤相触,这种自惭形秽的样子,又透着某种心酸感。
男人没有阻拦,她的手落在了西装袖子上,没有养护回来的手很糙,似一生苦痛都在那条条纵横的沟壑上,跟两指外的那只手不同,被拉起的男人的手,虽骨节宽大,也不见什么细腻柔软,可那感觉还是不同的,是文人的手,是拿笔杆子的手。
连皮肤,都明显比李秋兰的更白,更好的样子。
“你,变了好多,我都不太敢认… …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儿子!”
李秋兰直接选择了从陈明康入手,陈娟年龄大,对陈父的记忆更深,陈明康就不同了,陈父被抓走的时候他还小,再一个,孩子眼中,父亲的角色总是会被美化的,记忆的滤镜总会让陈明康忽略一些不对之处,更何况陈明康也不会怀疑她这个当娘的话,先入为主也会选择相信。
毕竟,有哪个女人会不认识自己的枕边人呢?
不可能认错的,所以… …
以为自己会被甩开手,或者被断然拒绝的李秋兰在成功拉到对方的袖子之后,就知道稳了。
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这个男人明显没有拒绝的意思,碰瓷碰得如此成功,她都要嫉妒自己的好运气了。
他当然不是陈父,哪怕长得像,但,凭借自己养护皮肤的经验判断,真正的陈父是被抓去当兵的,常年干农活的他,手只会更糙,不会更好,而这个男人… …
不管是不是巧合,刚好两个人长得像,反正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李秋兰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便宜妈什么的,还真的要等着抱孙子不成?
陈明康所在的私塾上课一上就是大半天,等他们到了那里,也快到放学的时候了,路上,李秋兰就给男人说了两个孩子的情况,如同正常的唠叨妇人一样,把对方走了之后的事情反复地说,又说自己是怎样辛苦带着儿女来到城里的,还不断表扬儿子,女儿捎带着夸两句,却明显敷衍了一些,重男轻女的思想表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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