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情爱伴随着记忆的恢复,自然成了比重很小的存在,何况失忆的时候各种窘状傻事都被对方看在眼中,回忆起来自然不会觉得那些蠢事多么值得记忆,自然也就不愿意面对记住这些事的人,只把那当做一场艳、遇作罢。
原主就这样孑然一身地回到了家中,面对父母兄嫂的关切,很快把这一切都归结为幸运之上,然后就少了外出,到底是被外头的盗匪吓住了,安心在家中享受。
时间在琐事中推移,十八年后,皮靴踏破了朱门,拿着枪的大帽子们闯入了家中,打砸抢烧,在原主惊恐的目光之中,杀了他的家人,抢走了他的女儿,说是为李念报仇,他们没有杀原主,却带走了他家中的财物。
什么都不会,从出生到长大几乎可以称之为米虫的原主面对家人的惨死,还有小脚的女儿被扛着带走时绝望的呼喊,无奈地痛哭,他没有收拾残局的能力,最终在这个冬天冻死在县城的小巷子里。
又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啊!
感慨着,李世瑾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他的额头有些发烫,显然是有些发烧了。
“咦?你是哪里的人啊,怎么在水边儿?小心叫水鬼勾了去啊!”背着背篓的农人从上游下来,他的脸上满是皱纹,凌乱的胡子透着白,如同那干枯的身子一样,看着矮小而怪异。
“我是落了水的,好容易从这里上来,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最近的县城在哪儿?”李世瑾笑着拱了拱手。
新旧交织的时代,穿着各色衣服的人,还有各种不同的礼,封闭的国家打开眼看到外界的时候,也看到了更多的东西,兼容并蓄。
农人一见这礼,有了几分拘谨,说:“啊,这里是河口村,最近的就是漯河县。”
“多谢。”李世瑾倒了谢,又问了问村子的方向,才知道这农人就是河口村中的游医,游医这种职业一个村子并不多见,想来这便是剧情中的那位了吧。
如此说来,原主并不会比自己清醒得更快,能够恰好碰到的游医,也就这么一位了吧。
两人方向一致,便结伴而行,路上李世瑾也没多说,他看了剧情,便不自觉地跟对方拉开距离,到了村中两人就分开了,李世瑾自去寻村长买了代步的驴子,同时问了去县城的方向,连过夜都不曾就匆匆离开了。
赶在夜晚前到了县城,又去看了大夫,在感冒发烧的问题上,到底还是西医方便,幸好漯河县有个小小的西医诊所,方便了他这样的病人。
几个白色的小药片吃下去,立马见效,这种神速程度大概也是因为现在大家的体内都还没有抗药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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